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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11年“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节日慰问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1-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1〕3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1-01-13
发布日期:
2011-01-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各镇做好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慰问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关于下拨2011年“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节日慰问补助资金的通知
溧民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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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春节期间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节日慰问补助省补资金的通知》精神(苏民财[2010]116号、苏财社[2010]308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
15183
名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节日慰问金,共发放慰问金
151.83
万元。
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发放手续,专款专用,及时将节日慰问金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和全市人民一道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相关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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