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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创先争优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1-0004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1〕72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1-08-16
发布日期:
2011-08-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关于印发《溧阳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创先争优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民发〔201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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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创先争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1. 局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 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溧阳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创先争优考核办法
为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科学考评工作绩效,促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民政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落脚点,以保障民生为结合点,牢牢把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认真分析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困难,积极应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切实抓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努力将民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考核对象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共性工作目标和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是根据局年初工作部署,由科室(单位)承担考核职能所要完成的全局性工作任务;职能工作目标是各科室(单位)根据全局年度工作目标、上级新部署工作任务,结合岗位职责,拟订本科室(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完成情况以及各科室(单位)应承担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的日常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年终前进行,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附件1),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实行计分制度,分值为100分,分值构成如下:
1、各科室(单位)按考核内容结合工作进度进行自我测评,占考核总分的20%。
2、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本年度科室(单位)完成工作的进度、所取得的成绩、在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以及下年度工作设想,述职完毕由与会人员现场打分,占考核总分的20%。
3、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室(单位)分别打分,占考核总分的20%。
4、各位局领导对各科室(单位)进行综合打分,占考核总分的40%。
5、共性工作目标占考核总分的30%,职能工作目标占考核总分的70%(附件2)。
三、奖励办法
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根据考核总分的高低,对优秀科室(单位)进行奖励表彰: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附件1:
局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翟德明 党委书记
副组长:潘春保 党委副书记
王金保 纪委书记
成 员:朱亚洪 办公室主任
潘学琪 监察室主任
雷 婧 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
分
党风廉政建设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参加各类廉政教育活动。共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严格执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廉政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上交等制度)。共2分,应报未报的,一次扣0.5分;群众举报且查明属实的,每次扣1分。
3、所属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共2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
5
工作纪律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共2分,不遵守劳动纪律,每人每次扣0.5分;影响恶劣的,每人每次扣1分。
2
财务管理
报销的原始凭证数字真实,并通过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共同审核。共1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次扣0.5分。
1
信息调研
1、按时完成局核定的信息上报任务,确保时间与上报进度相一致。共2分,差1条扣0.5分,完成任务的得2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过1条加0.5分。
2、按时完成局确定的调研任务,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共1分,每少报一篇调研文章,或不及时完成的,扣0.5分。
3
信访维稳
1、信访事项及时调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复,质量有保证。共1分,未妥善答复信访人导致矛盾升级的,每件扣0.5分。
2、重大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期间,全面深入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好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工作。共2分,因工作失职出现个人上访事件,每次扣1分;集体上访事件,每次扣2分。
3、重点信访事项的综合材料,及时移交办公室备案。共1分,未及时移交,每次扣0.5分。
4
学习培训
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及业务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共3分,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3
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资料报送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全面。共2分,应主动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完整的,每次扣0.5分。
2
公文管理
1、行文必要、格式规范。共1分,缺1项扣0.5分。
2、各类文件应及时完整地交办公室存档。共1分,应交未交的每次扣0.5分。
2
档案管理
按要求做好业务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共2分,每差错一项扣0.2分,遗漏一项扣0.5分。
2
财产保管
1、严格按照局财产管理规定,责任到人,确保使用的财产安全、完整。共2分,因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毁、遗失的,每次扣1分。
2、每年至少清查盘点财产一次,配合做好核对工作。共1分,工作不到位的扣0.5分。
3
安全保卫
1、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用电安全,下班要及时关闭办公室内用电设施。共2分,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1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
2、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共1分,缺岗每人每次扣0.5分;遇重大情况未及时上报,扣1分。
3
小 计
30
科室(单位)职能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一、办公室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妥善处理各类政务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调查研究。
有专职人员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和其他相关事项,未完成任务的,每次扣2分。
8
2、协调好机关政务工作,使机关业务运转高效;抓好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好来电来信来访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未及时处理好相关事务,每件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3分。
9
3、重要文稿的起草,文秘、档案工作要符合相关规定。
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3分。
9
4、负责全市性、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组织不力,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
6
5、协调或会同有关科室开展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拟稿、审查、报批、清理、汇编、解释等工作。
因自身玩忽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3分。
6
6、及时处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回复满意程度。
未及时上报、回复的,每件扣1分;处理、回复不满意的,每件扣2分;未处理、无回复的,每件扣4分。
8
7、处理信访工作相关事宜,及时调处、回复。
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办结的,每件扣1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扣2分。
8
8、管理好机关财产,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发生机关财产遗失事件的,每次扣1分;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每次扣3分。
6
9、组织开展干部教育活动,做好本系统干部培训、学习。
年开展次数少于6次扣2分,少于3次扣5分。
10
小 计
70
二、优抚和安置科(双拥办)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建立健全双拥工作台账,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工作。
组织不力的,扣2分;出现重大纰漏的扣8分。
10
2、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扎实推进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参训率达85%以上,确保双证获取率达95%以上。
无特殊原因,未及时接收安置的,每件扣3分;参训率或双证获取率未达标的扣3分。
9
3、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有关政策,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定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
因工作未抓紧抓实,致抚恤金延期发放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失误造成延期发放的扣3分。
9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调研,帮助部队和贫困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
实事拥军未圆满完成任务的,每件扣2分。
10
5、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各镇优抚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未认真开展指导和检查工作的,每例扣1分。
5
6、及时做好优抚对象的审核上报和褒扬烈士、残疾军人等级评定工作。
有专职人员负责,未及时上报的,每件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件扣2分。
10
7、动员社会各界在“八一”等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
没有开展动员或组织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8
8、启动烈士陵园保护性维修工程,组织开展清明悼念烈士活动。
未做好烈士陵园维修工作的扣3分;未做好清明悼念安全保卫工作的,每例扣3分。
9
小 计
70
三、救灾救济科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工作,履行对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分配、监督等职责。负责救灾核灾和灾情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救灾物资的支持。
救灾款物监管不力,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4分。未及时核灾上报的,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4分。
12
2、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自然灾害发生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每次扣3分;未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的扣3分。
9
3、负责城乡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临时救济工作。
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做好救济工作的,每次扣2分。
8
4、推进市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弃婴等救助工作。
应救未及时救助的,每例扣2分;救助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每例扣1分。
8
5、建立五保供养个人资料基础台账,加强五保供养的指导监督,做好五保供养提标工作。
未建立台账资料的扣1分;未开展五保供养业务指导的扣1分;未完成五保提标工作的扣3分。
9
6、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提高敬老院职工队伍素质。
发生敬老院内部管理不良事件的,每件扣4分。
8
7、加快实施部分敬老院和老年公寓改造工程。
敬老院或老年公寓不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的,每例扣2分。
6
8、组织敬老院及老年公寓对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未有效开展自查工作的,每例扣2分;整改不力,发生严重后果的,每次扣4分。
10
小 计
70
四、低保科(慈善办)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低保年审工作,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网络版数据采集软件的培训和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未及时调整到规定标准的扣5分;未开展低保年审工作的扣2分;数据录入不到位,每例扣1分。
10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低保对象一次性基本生活物价补贴,认真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的,每次扣2分;未开展春节慰问困难户活动的扣6分。
12
3、加强对重残人员的动态管理,落实救助政策。
管理不力,救助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10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及时做好重度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
应救未救的,每次扣2分。
10
5、与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我市孤儿的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孤儿的应保尽保。
保障工作不到位的,每例扣1分。
12
6、做好精减老职工的补助费提标及发放工作。
应提标而未及时提标或未及时发放补助费的,每次扣4分。
8
7、发展慈善事业,做好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资金募集,及时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组织会员代表大会。
未开展慈善公益宣传的扣2分;未按既定目标发放慈善救助金的扣4分。
8
小 计
70
五、民间组织和福利生产科(募委办)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做好福利企业申办、变更、监管等工作,积极促进残疾职工就业。
工作不到位,每发生一起未达标的扣3分。
9
2、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未依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的,每例扣1分。
9
3、依法规范民间组织管理,认真开展上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年审及换证工作,年检参加率达到95%以上。
组织不到位,每少10%扣2分。
10
4、加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因监管不力而导致“小金库”存在的,每一件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2分。
6
5、完成全市福利彩票的销售任务,指导各站点福彩销售工作。
未完成目标考核指标的,每少10%扣4分。
20
6、广泛开展各类福彩公益活动,做大做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切实提高品牌效益和公益形象。
未开展活动的,或未达规定要求的扣3分。
8
7、做好福彩站点形象化建设和站点人员营销辅导、服务工作。
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受站点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每次扣4分。
8
小 计
70
六、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所)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切实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做好全市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数据库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一次扣1分;路牌损坏未及时更换的,每次扣2分。
10
2、配合好苏皖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
未能保持界线完整清晰和界桩完好的,或没有及时消除联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每例扣2分。
6
3、规范收养登记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收养、送养家庭的评估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登记和依法收养。
符合收养条件却不及时办理,每例扣1分;未依法开展收养登记的,每次扣2分。
6
4、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好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未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政策,每例扣1分;未推进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的,每例扣1分。
10
5、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未及时协调处理换届选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每例扣2分。
6
6、加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等活动,提升社区建设的管理水平。
居民自治水平未得到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未能进一步拓展,每次扣2分。
6
7、加快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推动公墓生态建设,重点对“三区三道二边”散葬坟墓进行整治。
未全面落实九类群体基本丧葬服务费补贴政策的,或散葬坟墓未得到有效整治的,每例扣1分。
10
8、做好市级骨灰堂和试点镇骨灰堂建设工作。
未按照既定计划完成时序进度的,每例扣2分。
10
9、切实做好市殡仪服务中心的回购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每次扣2分。
6
小 计
70
七、烈士陵园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陵园自然景观,落实各项维护措施。
保护不力的,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4分。
20
2、负责陵园植树造林工作,绿化美化陵园环境。
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10
3、做好陵园内环境卫生等工作。
检查发现卫生问题的,每次扣2分。
10
4、加强陵园内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窗口作用。
未开展相关活动的,每项扣2分。
10
5、组织做好清明扫墓工作。
组织不力,发生安全事件的,每例扣5分。
20
小 计
70
八、婚姻登记中心
日常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得分
1、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窗口形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不到位,受到群众投诉的,每次扣2分;群众未投诉,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每次扣1分。
20
2、规范登记程序,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
登记不规范,未及时办理的,每次扣3分;符合登记条件却不办理的,每例扣5分。
15
3、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做好婚姻登记档案整理和录入工作。
管理不到位,登记内容不完整的,每件扣2分;出现档案遗失的,每次扣5分。
20
4、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群众宣传婚姻有关知识。
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5分。
5
5、配合做好婚姻当事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未向当事人介绍免费婚检政策的,每例扣1分。
10
小 计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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