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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0年度法律服务所工作检查调研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11-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11〕6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1-03-02
发布日期:
2011-03-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基本情况、好的方面、存在问题、几点要求。
关于2010年度法律服务所工作检查调研情况的通报
溧司发〔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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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司发〔2011〕6号
关于2010年度
法律服务
所工作
检查调研情况的通报
各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质量,去年年底,市局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对全市法律服务所全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现将检查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0年共代理诉讼事务93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26件,担任法律顾问66家,业务收费102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协助基层政府、村、社区、企业等社会基层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额1056万元。
二、好的方面
从对各法律服务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目标管理、台账建设及法律工作者的制度执行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加考核等的检查情况看,全市各法律服务所均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工作措施,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
(
一)理论学习氛围浓
。各所都能认真组织所内人员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有些所像东方、竹箦等法律服务所学习不仅坚持正常,而且记录比较全面。
(
二)业务工作局面新
。各所都能积极拓展业务、不断增加业务收入,特别是东方、北方等法律服务所业务收入与去年相比有明显提高。
(
三)工作制度落实全
。各所都能按照市局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工作制度,案件受理批办、登记、收费管理等基本规范,所内都建有规章制度,对应上墙的内容也大多已上墙公示,绝大多数法律服务所的所容所貌比较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室外卫生比较清洁。
(
四)诚信服务理念强
。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能增强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诚信服务,尽心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或帮助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对困难群众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如华庆、杨福金等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问题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所都不同程度地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
一)内部管理方面
。个别所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全,落实不到位或执行不力。
一是
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不正常,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仍然存在,学习记录不全,甚至没有;
二是
少数所合伙人会议常年不开,个别所还存在合伙人挂空名、长期不到位的现象;
三是
个别所的外部环境上还存在标识错误的现象,如挂“××法律事务所”的牌子;
四是
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正常,特别是在批办案制度、登记收费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方面存在先办案后审批和先审批后交费的现象,有的所甚至存在业务收费由各人自行收取,不统一入账的情况,少数所卷宗整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无专人管理。
(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个别所对事业发展、执业风险、教育培训基金没有按上级的要求提取,有些所没有为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所内没有留存发展基金。
(
三)案件代理方面
。部分所违反案件代理的有关规定,对继承婚姻财产、交通事故赔偿等不允许风险代理的案件还存在风险代理的现象。
(
四)服务质量方面
。少数法律工作者开展业务工作时,不能认真取证,不注意深入调查研究,导致案件代理质量不高,有的代理案件卷宗既无调查笔录、阅卷笔录,又无庭审笔录和其他证据材料;有的代理词只有寥寥几句,甚至没有;部分法律文书词不达意,观点模糊,逻辑混乱,论证无力,从头到尾看不到其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因其不负责任引起当事人的投诉,对当事人的投诉,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找自身原因,而是想方设法予以开脱,影响较坏。
(
五)档案管理方面。
个别所立卷归档不及时,已结案的案卷未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质量监督卡》使用上,仍存在未签收,或没有做到一案一卡的情况。有些所档案装订不够规范,出现顺序混乱、有大小纸张及无关材料等现象;部分档案要素不齐全,缺首次谈话笔录、代理词、庭审笔录、通案记录、收结案审批表、收费凭证、办案小结和质量监督卡等;还有部分授权委托书空白,无当事人签字的现象。个别法律工作者甚至还存在案卷不装订、不移交等情况。
此外,个别所还存在重大敏感案件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情况。
四、几点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增强优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使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更好地发挥其为全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
一)要认真抓好整改
。各所要针对这次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要严格按照《二○一○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表》的要求,在2011年年检注册之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并务必整改到位,逾期整改到位的,除予以通报外,对问题严重的将提出暂缓注册的建议。
(
二)要严格规范管理。
要严格按照案件批办、重大案件合伙人讨论、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办案标准,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工作程序,使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得到有效的落实。
(
三)要加强宣传力度。
在为当事人做好服务的同时,要注重自我宣传,做到既能做又能说,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增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了解认识,为我们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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