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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432/2011-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1-11-30
发布日期:
2011-12-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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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打实开局起步,硬碰硬转型升级”工作主题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争创全省优秀司法局为目标,创新思路,重点突出,主动作为,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我市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我局被常州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为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机关支部被评为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公证处创建成功省文明公证处,天目湖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双促双助”先进集体。
一、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点,做大法制宣传教育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
全面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和亮点,配合做好省“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区)材料申报和常州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的推荐工作。埭头镇人民政府等24个单位分别被评为省、常州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44名个人分别被评为省、常州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还研究制订了《溧阳市2011年普法工作要点》,对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二)“六五”普法高规格启动
根据全国、省“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市法宣办及早着手“六五”普法规划调研和编制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法宣办发出征求意见函,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规划内涵,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10月14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10月24日,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全面回顾“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等,随后,全市各镇区、各单位、各部门也分别出台了“六五”普法规划,实现了“六五”普法工作多层面、全方位、高规格的启动。
(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坚持市委中心组和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是通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送法下乡”等活动加强了对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并联合市住建委等部门集中开展了一次“送法进工地,情暖农民工”的大型维权咨询法律服务活动。
三是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校除利用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班会课进行课堂法制教学外,还结合各校实际,坚持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我局与市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开展了“司校共建”工作,为全校1500名师生开展法制教育课,并为该校征订了《青春防火墙》教材,深化了共建工作的内涵。
四是采取以会代训、培训班等方式,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五是策划并部署全市“法制副村长”选聘工作,探索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与此同时,市法宣办还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三下乡”活动、“关爱女性、促进社会和谐”三八维权周广场咨询和科普活动宣传周等活动,多形式为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制理念、解答法律问题。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实践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大力推进“少儿书法(法律格言)进校入村工程”。发扬“全国少儿书法之乡”的传统优势,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部署“少儿书法(法律格言)进校入村工程”,该项工作还引进企业冠名参与,迈出了市场化普法的新路子。为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我们还邀请10余名我市书法名家,开展了法治文化书法作品现场创作活动。
二是完成了“法制宣传一条街”二期工程。该街道长约300米,紧邻我市休闲公园,人流量大,现建有主标志1个、法制宣传展板6个、法制宣传罗马旗多组,宣传橱窗1个,6个刻有法律格言的石鼓和2只刻有法律警句的石书。法制宣传橱窗的内容由各职能科室负责,确保每月更新一次。
三是确定一家旅游农庄作为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将法治文化与旅游文化相结合,建设的重点包括法制书法作品进厅室、法治文化餐具上桌席、法治文化衫迎嘉宾、法治赠品联情谊、法治景观石点庄园、法治画廊添氛围,目前各项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
四是积极参与常州市“法治文化艺术节”和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共报送书法、绘画、剪纸、漫画、摄影、法治文艺节目等形式多样的作品150余篇(个)。同时,我们还评选出了2010年度溧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
(五)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深化
组织了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常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工作,共申报2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7个常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6个常州市级“民主法治社区(居委会)”。目前,常州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63.6%。
二、以维护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做实社会矛盾化解
(一)规范了大调解工作。
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制度》等文件,规范市级调处服务中心的运作程序。专职调解员和政法部门抽调人员全部调整配备到位,十个专业小组成员单位按要求派人轮流值班,确保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高效运作。
(二)强化了对调解员的培训。
征订《人民调解法》相关法律书籍发放到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培训班、庭审观摩、送法下乡、宣传栏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开展“争创优秀调解能手”活动,增强了依法调解意识,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领头人和生力军作用。
(三)加强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一是积极组织基层各级调解组织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行业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及时了解、掌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全国两会、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敏感时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健全矛盾纠纷日报告、无纠纷零报告制度,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加大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市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件,其中成功调处溧阳淘宝商城40余名商户赴市政府集体访纠纷,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表扬,另有多起纠纷的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三是全面加强“三调对接”工作,尤其是设在全市九个交巡警中队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功能作用,化解了所在领域内大量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驻公安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168件,调处成功168件,涉及金额223万余元。四是初步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与赔偿机制,通过招投标程序将中标的保险公司作为医患纠纷赔偿给付主体,一万元以上赔偿金额的医患纠纷须经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解,保险公司对调解书确定的赔偿额予以认可。五是密切与律师事务所的衔接与配合,对律师前期调解后再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的,建立快速调解通道,实行人民调解与律师调解的联动。六是积极协调、组织和指导我市接边地区认真开展联防联调工作。召开了溧阳高淳边界地区第八次会议和苏皖五县(市、区)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会议。
1-11月份,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组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2340次,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879件,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3839件,调解成功率达98.97%,劝阻群体性上访124件779人次。
(四)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开展省规范化司法所“回头看”活动,指导上兴、埭头两所积极争创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局领导深入全市各镇司法所开展工作调研,加大对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力度,戴埠司法所填补了我市司法所实现独立办公用房的空白,埭头镇司法所与该镇法庭全面加强了“庭所共建”活动,溧城、南渡、竹箦司法所正在新址规划和建设中。严格按照省厅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评标准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真正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一线实战能力。
三、以服务经济民生为切入点,做精法律服务业务
(一)构筑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的“三大平台”
一是构筑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平台。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领导接访工作的通知》,律师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能力提供好法律咨询,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疏导化解涉法信访案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构筑律师等参与企业涉法工作平台。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结构转优、实力增强、效益提升”的为目标,以“双促双助”为主题,围绕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特色农业开发,整合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如翁昊俊所成立的法律服务小组,多次组织对相关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市环保局等6家单位200多人学习行政法及行政强制法相关内容,对他们的执法卷宗进行个案点评;名扬所作为某公司破产管理人而组建的“破产重整律师团”,在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有关方案得到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的充分肯定;常明所编印的《常明律师》,每月向顾问单位和工业园(区)、企业免费赠阅。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服务人员共走访企业3347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679家,为企业答疑、会诊3453人次,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197 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114次,以非诉方式解决涉及企业经济案件29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675万元。
三是构筑律师等参与社会事业工作平台。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如调解处理了某德资企业与员工的长期性劳资纠纷。与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律师参与民行申诉和解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等工作机制,加强了检察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中的衔接,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如立洋所在一交通肇事案件(死亡两人)中加强调解,努力促成被害方对加害方的谅解,使得检察院作出缓刑的建议。在全年已办结的案件中,我市律师事务所调解结案率达 32.8% 。同时,引导更多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党员律师义务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接待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4072件,担任法律顾问721家。
(二)实施了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站制度,在市公安局九个交通巡警中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特别是在民宗局设立的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是常州市首家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村(社区)联络员制度,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方便基层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等法律援助目标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便民惠民措施。围绕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积极走访法院、人社局等单位,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评选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例,并通过了省厅对办案质量的检查。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件,其中民事案件281件,刑事案件42件,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5532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20余万元。
(三)树立了公证业公信力形象。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在工程招投标、城市建设和改造、征地拆迁等方面积极主动做好公证服务。二是以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通过延长服务时间,建立双休和节假日的值班制度,提高办证效率,对办理委托公证书的主动进行风险提示等措施,做好服务民生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对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及时上报。四是以提高公信力为重点,加强对公证员的管理。组织各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增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真正做到“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截至目前,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040件,其中国内民事1045件,国内经济101件,涉港澳台公证29件,涉外民事829件。市公证处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公正司法示范点”。
(四)开展了“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执业律师的监督体系。建立了律师诚信执业档案,94名律师每人一档。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监督。印制了《律师事务所函》,统一了“律师事务所卷宗”、“法律服务所卷宗”并装订成册,下发至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编印了《律师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并督促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坚持以制度管理,所使其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完善投诉查处工作机制。规范投诉案件的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督办等查处工作程序。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防止和避免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的发生。今年共受理8起投诉,做到每件有调查,有结论,有反馈,有效投诉为零。
四、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点,做细管控帮教工作
(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规范交付衔接工作机制,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完善了与法院、监狱等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加强了对流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与帮扶,加大了异地委托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对我市26名外省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同时,发函将2名户籍在我市而长期居住在其他城市的社区服刑人员委托给当地管理,该2名矫正对象在当地有了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二是规范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严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完善排摸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机制,规范审前调查、假释环境评估工作程序,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今年对适用缓刑的15名成年人罪犯和28名未成年人罪犯进行了审前调查,对32名拟假释的罪犯进行了环境评估。注重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是规范教育矫正工作机制,提升教育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溧阳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建成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利用该平台经常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教育和“禁止令”执行宣告仪式。同时,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专职工作者充实到各乡镇和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并注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1-11月份,我市新接收矫正对象 名,按期解矫 人,矫正对象比去年实际增加 人。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共有 名。
(二)加大了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深入推进安置帮教数据库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严格必接必控制度,对重点人员实现无缝对接。通过落实结对帮教、跟踪帮教、分类帮教等措施,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研究制定可行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基本生存难题,对其未成年子女发挥学校、社区、志愿者等单位和人员的作用,给予心理上的关注、学习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关爱。今年共接收 名刑释解教人员,其中 名刑释人员, 名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均保持在 %以上。
五、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着力点,做优队伍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和每周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以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开设了“司法行政业务讲堂”,讲堂每月开设一次,主要授课人员为局中层正职干部,学习对象包括局领导在内的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内容为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三是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课题调研,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今年3名同志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
(二)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和网络问政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工作制度,做到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给付案件全部上网,并对所有办件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1—10月份,我们共在网上办理各类行政事项178起,网络监察622次,没有出现一次超时、违规和投诉案件。与此同时,我们还制定了网络问政责任制度,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以“四个结合”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即: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机关服务创品牌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规范法律服务活动相结合、与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相结合。二是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组织党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党员牢记使命,不忘宗旨,遵纪守法,做公正执法的楷模。完成局党总支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指派了党建联络员,实现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全覆盖。全体律师举行诚信执业宣誓并签订《溧阳市律师诚信公约》,向全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推广法律服务“五心五声”。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细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分解任务实行“一岗双责”,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通了“手机廉政课堂”,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为廉政要闻、廉政快讯、廉政动态、廉政广角、廉政警言等五个栏目;邀请反腐倡廉讲师团成员,为全体干部职工作《认真形势坚持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建设报告会,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清白干事的自我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有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及“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慵懒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多项效能建设规定,同时,通过逢会必讲、短信等形式在全局上下形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局纪检组组织检查组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督察查,对机关作风建设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六)落实联系点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个局领导挂钩联系2至3个乡镇司法所。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加强对基层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挂钩村基层一线,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
(七)加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
继续加大信息和新闻宣传考核奖惩力度,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正面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高,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201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在常州司法行政系统排名第一位,今年1-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在常州市级以上媒体发表70余篇,编印《溧阳司法信息》20余期。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有:一是基层司法所建设发展不平衡,在编人员少,流动性大。二是工作创新创优氛围不够浓厚。三是社区矫正监管职能相对较弱。
溧阳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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