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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12/2011-0000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人社发〔2011〕21号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生日期:2011-03-10 发布日期:2011-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人社发〔2011〕21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9号)文件精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视频会议精神,做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保证《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陆卫林
副组长:  阮正华  蔡国庆  姜建华  郑杭军  钱长雁  梁  猷  潘建超
成  员:   张  蓓  魏庆海  唐  琪  施  萍  陈  剑   陈  杰  史晴安  张国龙  马春生  杨东才  刘  浩  翟中良  蒋  阳  史文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
  二、具体措施
  1.印发《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9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0号);制定《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时间:3月)
  2.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学习《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利用《溧阳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刊分期对《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进行释义与解读。(责任科室: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时间:3月—6月)
  3.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社会保险业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等问题,编印宣传资料(宣传册),组织局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广场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加大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层平台宣传力度,通过制作条幅和宣传板、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等形式,做好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工作。(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及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时间:4月—5月)
  4.加强《社会保险法》宣传培训骨干队伍建设。根据省厅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局从事社会保险业务、法制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省厅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法》培训。(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时间:3月—6月)
  5.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社保工作、法制工作的人员。会同市经信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届时,拟邀请专家上课。对各镇(区)企业的培训,集中时间,由局领导分组带队前往指导培训。(责任科室:局办公室牵头,局政策法规科及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时间:4月—6月)
  6.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将《社会保险法》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业务培训内容。(责任科室: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时间:3月—6月)
  7.组织清理我市社会保险方面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对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要在法律生效实施前进行修订或废止。(责任科室: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时间:3月—6月)
  8.动态跟踪社会和群众对公布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反应,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梳理分析,做好舆情分析、反馈和上报工作。(责任科室: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时间:3月—6月)
  三、抓好落实
  1.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牵头(责任)科室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各科室具体方案请于3月1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lyhycc1202@163.com)。
  2.按照以上工作安排,请责任科室提出保障需求,报局办公室做好落实。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加强联系,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3.加强对全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和检查,及时掌握贯彻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以保证《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
 
  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任务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抄送:常州市局,市法制办、法治办、法宣办。
 
 
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任务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时间安排
任            务
责任科室(单位)
1
3月
印发《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制定《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2
3月—6月
在局网站开设“学习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利用《溧阳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刊分期对《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进行释义与解读。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
3
4月—5月
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社会保险业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等问题,编印宣传资料(宣传册),组织局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广场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
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及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
4
3月—6月
根据省厅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局从事社会保险业务、法制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省厅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法》培训。
局办公室
5
4月—6月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社保工作、法制工作的人员。会同市经信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及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事业单位
6
3月—6月
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将《社会保险法》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业务培训内容。
局公务员管理科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7
3月—6月
组织清理我市社会保险方面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对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要在法律生效实施前进行修订或废止。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
8
3月—6月
动态跟踪社会和群众对公布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反应,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梳理分析,做好舆情分析、反馈和上报工作。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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