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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12/2011-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社发〔2011〕158号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生日期:
2011-11-02
发布日期:
2011-11-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
关于开展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溧人社发〔201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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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社中心,各定点体检医院,有关单位:
为切实关爱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及早发现和诊治疾病,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健康保健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逐步开展免费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部署体检相关事宜;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各镇人社中心、社区、定点体检医院负责贯彻落实。
二、体检对象
1.2011年10月1日起,对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下同)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2.2011年9月30日前企业退休人员,在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后由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安排体检;未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
三、体检形式
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凭《健康体检通知单》到指定的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退休人员应在家人陪护下参加体检。
四、体检项目
1.体格检查。包括内、外、五官等常规体格检查。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丙氨酸转移酶、天门冬氨酸转移酶、谷草/谷丙、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尿素、肌酐、尿酸、葡萄糖、总胆固醇、甘油三脂)、胸部透视、心电图、B超(肝、胆、脾、肾)检查。
五、定点体检医院
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原则上由基层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作为定点医院,承担体检任务。其中,溧城镇区域为溧城镇卫生院、开发区卫生院、马垫卫生院、清安卫生院、市中医院泓口分院;其他区域为各镇卫生院。
六、体检费用和列支渠道
体检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110元。体检费用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超出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退休人员个人承担。体检费用经市财政部门核定后,由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每季按实与定点体检医院结算。
七、异地居住人员体检办法
符合免费健康体检条件,长期居住在异地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回本市参加体检。确有困难返回本市体检的,可就近在居住地医院体检,凭体检发票由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予以补贴。
八、相关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行政部门应加强部门协调和组织领导,做好相关文件的制定、定点体检医院的资格审查、体检经费的及时核定和划拨。
2.
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应做好体检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体检方案;按照承办体检的资格条件确定定点体检医院,负责与定点医院签订体检协议;根据属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合理安排体检对象的体检日期和体检医院,及时传递参加体检人员信息和体检结果;做好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
3.
各镇人社中心协助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做好与定点体检医院的联系、衔接;与社区共同做好辖区内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对象的确认、查询、宣传和咨询工作;加强与社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变化。
4.
各定点体检医院应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体检医生、场地和设备,做到不漏检、不错检;对体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体检工作的环境和秩序;建立参加体检人员的健康档案,及时向市社保中心(退管中心)反馈体检报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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