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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98/2011-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国土资发[2011]162号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11-07-25
发布日期:
2011-07-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国土形象,我局制定严格的八条服务承诺并印发。
关于印发《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的通知
溧国土资发[2011]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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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国土资发[2011]162号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文明服务水平,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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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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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
一、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优化环境促发展,热情服务民生促和谐。
二、加大项目服务保障力度。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向上争取发展资源。对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涉及民生的用地项目,采取超前介入,专人负责,主动上门,全程跟踪方式,高效服务到位。
三、落实首问负责制。凡第一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的业务,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引导服务对象找相关部门办理。
四、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明确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等。
五、实施“阳光工程”。严格实施“窗口一站式”服务,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监督。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矿业权有偿出让力度。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实施征地程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对涉及国土资源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依照信访规定受理和处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对上门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不推诿不刁难,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坚持廉洁从政。
七、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行政服务事项,严格遵照规定限时办结。
八、对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可以直接向责任单位投诉;如对责任单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对举报人员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举报,15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员反馈查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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