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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598/2011-0005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国土资发[2011]203号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11-10-28
发布日期:
2011-11-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到2015年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
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溧国土资发[2011]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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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国土资发[2011]203号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1年至2015年,既是我国全面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五年,也是同步实施“六五”普法的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巩固“五五”普法的工作成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 依法行政,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央、省委、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327号)文件精神,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二)主要目标
在深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及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六五”普法五年扎实有效、广泛深入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法制环境明显改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理念深入人心;
——科学民主规范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集体决策、听证制度在国土资源管理决策中发挥重大作用,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高效、便民、有利于国土资源管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全面建立、正常运转,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提高,土地和矿业权纠纷得到妥善调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显著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行为基本形成;
——全社会国土资源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求实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普法与治理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
二、普法对象
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为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在审批、发证、登记和执法监察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商等;地方政府,重点是镇政府领导。
三、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主要任务及工作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宪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认真履行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理念。
2、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基本法律及法规的学习;加强对《物权法》、《公司法》等民商法基本法律的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要着力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在审批、办证、违法案件处罚等工作中自觉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程序规范,进一步推进程序公正。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根据不同群众的需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社区,使依法依规管理国土资源的意识深入人心,被全社会所自觉执行。
4、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结合“两整治一改革”的工作内容及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的勤政廉政建设。
(二)、工作方法
1、完善制度、狠抓落实。领导要十分重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普法目标任务按计划顺利实施。要认真制定完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并认真督促贯彻落实,使“六五”普法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分级培训。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制定分年度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计划,并认真加以实施,做到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实施、年终有考核检查。
3、以案说法、扩大影响。对一些典型的、有影响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宣传,重点采取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达到普法与教育的目的。
4、形式多样、讲求实效。一是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日,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与较大规模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的作用,积极利用参与“政风热线”、“民生聚焦”等节目,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三是积极利用国土资源及市法制宣传橱窗、长廊,以及在国土资源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栏目,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5、调查研究、创新方式。要积极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想方设法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各镇党委及政府、各相关管理及执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大力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强联动,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按上级要求切实推进“六五”普法领导责任制,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监察科)负责日常工作,设工作联络员:王国庆。
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把本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具体工作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内容,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二)、加强建设、保障经费。
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统筹规划和协调联络作用,使法制工作机构成为本部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和落实推进“六五”普法的工作经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要列入行政工作预算,每年普法宣传经费不少于30万元,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六五”普法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实施步骤
本实施意见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宣传发动。2011年10月起,制定本单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2011年年底之前做好组织、学习、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抓好落实。自2012年2014年年底为规划实施阶段,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形式多样、措施有效、效果明显。保证“六五”普法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阶段:回头看,迎接验收检查。自2015年年初开始至10月底为全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进行回头看和总结阶段。根据省厅制定的检查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在继续做好下一阶段普法宣传衔接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总结验收。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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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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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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