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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971/2011-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建〔2011〕28号
发布机构:
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
2011-04-15
发布日期:
2011-04-1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溧阳市安委会《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特制订《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建〔201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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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建〔2011〕28号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溧阳市安委会《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特制订《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取得成效,市住建委成立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丰年
副组长:强建方 蒋友南 谈健鹰
成 员:周亚平 孙小伟 张汉沧 张国华 张雪明
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周亚平同志兼任。
现将《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抄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报送: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市201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市安委会《2011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建筑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建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各项建筑安全保障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范围、内容和形式
㈠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㈡整治内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和准备情况。
㈢整治方式: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安全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主题,大造声势,使各方主体和所有在建工程一线作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
四、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及准备情况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㈠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
㈡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登记、安拆告知、检测、验收、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情况;
㈢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系统、信息系统、专家咨询系统、救援组织系统、后勤保障系统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物资准备、演练情况。
五、进度安排
㈠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底前)
各企业应按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10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㈡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至8月)
1、我委将按照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并围绕季节性施工的特点,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2、我委将加强对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㈢深化整治,巩固成果(9月至10月)
通过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展开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六、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此项整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建筑施工文明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控制预防建筑安全事故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建筑业协调健康发展。为此,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该项工作。
㈡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本单位项目的各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制订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备齐应急救援物资,保证各项整治措施到位,指导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㈢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我委将依据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有现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整治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监督检查各项整治设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各施工、监理企业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对项目部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治实效。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㈣各施工单位根据专项整治三个阶段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每个阶段结束前5个工作日,将阶段整治工作情况上报溧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史文淑,电话:87222840。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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