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核定竹溪园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1-0003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2011〕76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11-08-24 发布日期:2011-09-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核定竹溪园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
关于核定竹溪园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的通知
溧建〔2011〕76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溧建〔2011〕76号
 
溧阳市众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我市《关于调整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指导性标准的通知》(溧价费[2008]75号)文件规定,对照《溧阳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经对你企业申报的竹溪园住宅小区的设施及物业管理服务状况进行现场勘验和评议,现将核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通知如下:
    一、竹溪园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为三级
    二、执行时间与时限
    竹溪园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三、要求
    你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服务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管修、秩序维护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单独核算的小区物业财务制度,定期公示物管费用收支情况;定期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你企业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业主的监督,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小区。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