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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我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省通知精神,我市90号汽油Ⅱ(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8890元(折每升6.65元)提高到每吨9390元(折每升7.02元),每吨提高500元,每升提高0.37元;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8125元(折每升6.95元)提高到每吨8525元(折每升7.29元),每吨提高400元,每升提高0.34元;非标准品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提高。提高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