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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1-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1〕201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1-06-16
发布日期:
2011-06-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溧发改〔201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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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苏价电传[2011]14号)和常州市物价局《》(常价管[2011]84号)有关规定,衔接周边地区的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6月16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8元调整为4.10元。
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车用气加气站配套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常州市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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