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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溧阳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1-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1〕211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1-06-21
发布日期:
2011-06-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溧阳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关于开展溧阳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溧发改〔201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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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明码标价不规范、广告用语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部署,市发改委价格检查局具体负责实施,常州市物价局将对这次专项检查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根据常州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检查从2011年6月下旬开始,7月31日结束,检查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方案准备和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布置。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自查整改。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20日)
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开展重点检查。
(四)处理整改阶段(2011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汇总、定性、处罚、总结上报,确保专项行动成效。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
四、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1、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
2、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3、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4、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
5、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套情况及前期物业服务费等相关信息和收费;
6、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7、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8、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如已售房标示的价格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9、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五、检查工作要求
希各房地产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行为,我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按规定进行适当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公开曝光,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抄送: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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