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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发改委关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停车收费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1-0006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1〕343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1-10-20
发布日期:
2011-10-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停车收费
市发改委关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停车收费的批复
溧发改〔2011〕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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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要求核准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缓解停车困难,维护院内停车秩序,经研究,同意对停放车辆实施有偿服务收费。收费办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办发〔2007〕21号)文件制定,收费标准见附表。
停车服务收费工作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实行明码标价。
此复。
附件:溧阳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停车收费标准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抄送:市卫生局
溧阳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停车收费标准表
车型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
元/次
5
小轿车、吉普车、9座以下面包车、手扶拖拉机、三轮摩轮车
中型车
元/次
7
大轿车、10-19座客车
大型车
元/次
9
20座以上客车
注:以上收费标准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车辆停放时间超过晚上12:00,按两次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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