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复方骨肽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1-0007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1〕411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1-12-05
发布日期:
2011-12-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制定复方骨肽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复方骨肽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溧发改〔2011〕411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复方骨肽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苏价医〔2011〕349号.doc
)转发给你们,具体文件和价格请到常州市价格协会药品分会网
“药价文件” 一栏查阅,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抄送:市政府,药监局、卫生局、经信局、医保中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