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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1-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0〕16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0-12-17
发布日期:
2011-01-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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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发〔2010〕25号),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导企业上市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作用。
(三)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四)增加港澳事务工作和涉外工作的协调管理职责。
(五)加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七)增加金融管理和服务,帮助指导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职责,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常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对上级文件、指示、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省长信箱、市民信箱、市长信箱和市长信访接待反映的问题,协同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七)负责常州市人大、政协和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并检查、督促所属部门的承办工作。
(八)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常州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管理,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办公室行政事务、接待、安全保卫和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思想政治工作。
市政府研究室:
(十三)负责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
(十四)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五)搜集、分析经济宏观政策走向和兄弟市县政策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战略问题决策的咨询意见,为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十六)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常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
(十七)提出制订本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设;协调本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
(十八)负责本地区的外事调查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九)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接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协助市委、市政府对本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综合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和来溧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
(二十)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按权限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外国人规定级别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或审核、报批本市县处级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代拟市政府出国任务批件;负责申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等手续和应邀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二十一)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管理,了解核查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牵头负责严格制止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和不必要的公务出国(境)活动。
(二十二)归口管理本市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制订、审核本市友好城市、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指导本市民间友好团体以及其他地方性团体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承办、报批本市各部门成立的主要从事对外交往活动的机构、团体有关事项。
(二十三)承办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归口管理本市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二十四)指导本市各部门、单位做好外国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重要涉外事件;审核、报批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及其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具体事项;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的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邀请香港、澳门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承担申办《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作。
(二十六)配合、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中央、国务院的对外表态口径。
(二十七)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对外政策业务培训;检查涉外人员守则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
(二十八)负责指导市各部门、单位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全市涉外单位的具体事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十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项。
(三十)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十一)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部门报送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报告。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三十二)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十三)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十四)负责对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法实施监督。
(三十五)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调解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指导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十六)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
(三十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做好行政复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资格管理。
(三十八)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处理市政府有关法律事务,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合法性审查,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三十九)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组织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十)负责市政府聘请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联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工作。
(四十一)承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十二)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四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的侨务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四十四)调查研究本市的侨情、侨务资源和侨务工作情况,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办报告工作并提供侨务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侨务工作重要事项。
(四十五)统筹协调本市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引导通过民间渠道开展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参与和推进本市对外交流工作。
(四十六)负责指导本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中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四十七)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特别是重点社团、“四有人物”和华裔新生代的友好交往,注重培育侨务资源。
(四十八)指导推进涉侨经济、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帮助本市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在本市投资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合法正当利益。
(四十九)负责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审核重点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市的侨务宣传工作。
(五十)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负责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本市定居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市接待办公室职责:
(五十一)负责中央、省部、常州等上级领导来溧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的各类团组的接待工作。
(五十二)负责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和指导工作。
(五十三)负责在京、在宁、在常等在外地工作的溧阳籍领导的信息收集工作和联络服务工作。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五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五十五)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五十六)负责联系国家驻溧金融监管机构和国家、股份制、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五十七)指导和组织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培育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总体规划、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五十八)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市级各类应急预案;负责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会务、调研督查和宣传培训工作;协助做好一般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汇总发布、应急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市级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工作;承担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分办、催办工作;负责公文制发、印鉴及介绍信管理、电报办理、机关保密、档案、资料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本机关党务、工会、老干部等工作及各项创建活动;负责办公室报刊、杂志征订工作;指导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工作;完成市领导、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草拟、修改、审核、校对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种文字材料;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其它专题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市长有关讲话稿和文稿;协助做好全市重点工作的综合汇总;负责市长交办事项的督查调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会议活动;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信息调研科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溧阳信息》、《政情通报》等信息刊物的征稿、编辑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相关培训、评比、总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上级和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长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办理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工程)的督查工作;拟订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协助组织上级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催办工作;负责省长信箱、市民信箱和市长信箱来信的办理工作。
(五)行政科
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大院消防器材布点、维修、更新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水、电、通讯等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环境卫生、绿化工作;负责食堂、门卫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配套设施和直管住宅、宿舍的统一调整、分配、维修、建设工作;负责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市政府车队各类车辆的调度、维修、用油等管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考核、教育工作。
(六)无线电管理科
贯彻国家、省和常州市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对本地区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管理;配合上级开展本地区无线电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无线电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开展本地区无线电监测和检测工作,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等工作。
(七)市政府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编辑、分析与报送工作;负责安排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召开的并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全市性会议的通知工作。
(八)电子政务科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
外事科
负责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做好出国(境)任务请示件的拟写工作和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的报批和申办工作。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了解和检查出国(境)团组或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和出访结果。负责本市与国外开展友好城市和其它结好单位的交往工作,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制定和审核友好城市、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负责本市对外友好协会等民间友好团体以及其他地方性对外友好交往活动。负责组织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及外事礼宾工作,做好市领导外事活动的统筹安排工作。负责办理涉外宾馆、饭店、居住点、商店等的申报工作。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外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件。
市接待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
(一)接待科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省和常州市四套班子来溧考察、调研、检查各类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溧阳籍或在溧阳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来溧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有关接待和接待指导工作。
负责制定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负责接待客情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存储工作,为各级领导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各接待点费用的核算工作;负责接待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务接待基地和参观点的建设工作。
(二)外联科
负责在京、在宁、在常等在外地工作的溧阳籍领导的信息收集工作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团赴外地考察和其他公务活动的服务联络工作;负责来溧参观考察学习的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宾、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有关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
(一)金融科
研究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和开发性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分析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负责市政府对市内各金融、准金融机构的联系、考核、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异地金融机构在溧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负责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再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上市科
组织指导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培育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总体规划、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上市企业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上级证券监管机构做好本市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正副市长行政编制单列。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4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不含兼职);市政府研究室科级领导职数1名;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科级领导职数1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职);市接待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1 名,副主任1名;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兼),副主任1名;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正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职)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正副科长(主任)30名,其中:正股级17名(含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中层正职1名、车队长1名),副股级13名(含副车队长1名),2名正、副车队长使用后勤服务人员编制。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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