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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1-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1〕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1-01-04
发布日期:
2011-01-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溧政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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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增强我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品牌强建设步伐,根据《省》(苏政发〔2010〕115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扩大商标注册量、培育高知名度商标、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相比、与我市在全省的经济地位相比、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自主商标拥有率偏低,高知名度商标数量不多,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够,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亟待增强,商标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为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自主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有力手段,是提升产业层次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提高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为主线,以大幅提升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全面提高商标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以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保障,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努力在商标培育与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从而提高我市的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500件以上,新增“证明商标”、“集体商标”2-3只,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3只,江苏省著名商标10-15只,常州市知名商标50-60只,江苏省级品牌培育基地2-3个,常州市级品牌培育基地3-5个。商标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拥有自主品牌的大企业集团和以品牌产品为龙头的企业群体,实现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确权、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在提升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二)完善扶持政策。将商标战略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持。增加商标战略实施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商标重点保护、管理培训和品牌形象宣传、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优先扶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对品牌培育基地内知名品牌企业在土地供给、融资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
(三)健全保护体系。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努力提高商标自我维权水平。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征信范围,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高知名度商标的域外保护,切实提高维权效能。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规范管理服务。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在全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强化商标公共服务,通过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努力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六)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我市商标战略实施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驰名、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不断把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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