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1-0007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1〕3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1-03-21
发布日期:
2011-04-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溧政发〔2011〕35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2010年,各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绩显著,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2010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上兴镇人民政府、社渚镇人民政府、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财政局等8个单位“2010年度全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开拓创新,为推进全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上新台阶再创佳绩。全市各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构建和谐溧阳,改善民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