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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1-001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11〕57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11-05-18 发布日期:2011-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溧政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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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省和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扎实、推进有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打破条块分割,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于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要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置换等途径,努力增强房源的有效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以内,企业以集体宿舍的形式新建和改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25?左右。新建和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住建委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供,予以重点保障;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变。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期间用地及建成后的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建造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要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要严格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完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层层抓落实,月月抓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1.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2.各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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