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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2011年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溧阳市2011年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溧阳市2011年“经济、民生、环境”40项重点工程(工作)的通知》(溧委发〔2011〕5号)精神,推动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对全市2011年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社保经办机构。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为人才引进、企业社保扩面、居民养老保险3大类11项。其中人才引进包括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海外人才、本科学历毕业生、其他各类人才5项;企业社保扩面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项。具体指标分解附后。
三、考核办法
(一)上述考核指标实行计分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镇(区)年度目标考核。
(二)人才引进、企业社保扩面和居民养老保险等项指标在计分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加奖考核。具体是创新创业人才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完成1人奖励1万元;企业社保5项指标在完成目标的情况下每项每人奖15元,超额完成每项每人奖20元;居民养老保险在完成目标的情况下每完成1人奖励3元,超额完成每人奖10元。
创新创业人才指标计分以获评为依据,奖励兑现以落户为依据;企业社保净增缴费人数指标考核,以各镇2011年底实际缴费人数减2010年底实际缴费人数计算;居民养老保险指标考核以2011年底各镇当年实际缴费人数计算,各镇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财政补贴资金应与参保人数按季同步到位。考核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
(三)企业社会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指标未完成及居民养老保险镇财政未按规定补贴未到位的,扣减各镇相应财力。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完成的,每项每人分别扣减当年度全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20%、8%、2%、1%、0.5%;居民养老保险未完成的,每少1人扣减580元。扣减部分由市财政在与各镇年终结算时统一扣减,充实相应社保基金。
(四)市政府对率先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包括居民养老保险镇财政补贴资金)前五名的镇进行表彰;对为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工作作出贡献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创新创业人才奖励从市人才开发资金安排,企业社保、居民保险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专项列支。各镇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委会(居委会)业务经办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要从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并落实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具体责任人,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镇要认真研究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办法,各项工作力争抓早抓实。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协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制度,严格考核。要建立情况报告、定期督查、定期反馈情况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严肃考核纪律,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形成良好的考核导向。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批。
附件:2011年全市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