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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1-0017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11〕140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11-11-15 发布日期:2011-1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溧政发〔2011〕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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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溧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不断构建和完善大城管体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目标,现按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的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从发现到处置过程中的指挥、协调、监督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服务功能。
  二、工作要求
  (一)网格化管理范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要求,将城区东至平陵东路长木桥、歌岐路稀土厂、昆仑北路金禧园小区和昆仑村,南至燕山新区、龙泉山庄、燕山公园,西南至104国道,西至奥体中心、平陵西路七里岗,西北至清安小山头村、濑江村,北至241省道区域(市城管局管理的主次道路除外),划分为53个网格,由市属各单位分别负责一个网格单元(详见附件1)。
  (二)管理职责
  网格责任单位对网格内所有的市容环境卫生负指挥、监督、协调参与职责,主要如下:
  1.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每周对网格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管理维护、绿化管养、乱涂写、乱堆放、乱披挂等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台账。
  2.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对查找和发现区域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违章搭建等方面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做到快速有效处置。
  3.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网格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和矛盾。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要主动帮助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网格区域内的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市城管委办公室。
  4.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协助属地责任单位,做好重要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重大活动(如各类创建、检查等)、突发事件(如雪灾、防台、抗洪等)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处置工作。同时,在冬季下雪期间要会同区域属地责任单位做好道路积雪清除工作(详见附件2)。
  5.建立工作标准机制。为使网格化管理科学、规范运行,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1〕3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必须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是提升市容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网格管理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网格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现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等进行曝光,对工作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同时加强对市民宣传引导,提高他们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四、考评奖惩
  (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住建委、工商局、城管局,溧城镇政府等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的考评工作。
  (二)网格化管理考核。由考评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按照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百分制,采取周督查、月考核,每月考核平均成绩为年度考核成绩,并列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优罚劣。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溧阳市城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
     2.冬季下雪期间积雪清除责任道路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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