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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溧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溧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多次在常州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安全状况不够稳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部分镇(区)事故总量仍未得到根本控制,在某一时段,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或高或低的现象。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
2.打非治违不够彻底。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仍比较淡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抢工期、抢进度以及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现象屡禁不止,致使伤亡事故频发。“十一五”期间,因“三非三违三超”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
3.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重生产轻安全的状况相当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设施欠缺,工艺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整治,事故发生概率较高。
4.监管能力亟待提升。虽然我市两级安监机构已基本设立,但由于起步较晚,监管力量、手段、装备、经费保障和队伍素质与面广量大的监管执法任务不相适应,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还有差距。尤其是基层有行政编制的专职安监人员偏少,经费短缺,专业装备不足,监管效率不高,执法力度不大,安全监管存在不少盲区盲点。
5.基础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一些公共安全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安全科技改造升级投入不足;中介服务网络不健全;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对靠家庭工厂、小作坊发展起来的小企业缺乏针对性;随着社会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企业普遍缺乏懂工艺、懂安全的专业人才;宣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落后,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和经费保障,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因缺乏安全防范知识和意识造成违章操作或施救不当引发的次生事故屡有发生。
6.职业危害值得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有600多家,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达2万多人。全市非煤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轻工、化工等行业作业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危害。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设施设备缺乏,或虽配备防护设施设备,但不符合要求,严重威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是全市经济实力继续增强,为解决安全发展深层次问题,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的、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提供了物质保障。二是我市坚持“绿色崛起,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为解决安全发展结构性矛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与此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产业结构转型过程中,化工、冶金、非煤矿山等安全风险大的行业仍占较大比重,相对落后的传统产业生产方式和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善。二是机动车数量保持较快速度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控制难度不断加大;建设项目和建筑规模增长迅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机率增加;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城市地下管线密布交错并不断延伸,全市跨镇(区)天然气、跨厂区危化品输送管道、废弃化工厂化工管道数量在增多,有的规模小、分布散,安全监管难度加大;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大型商(市)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加,人员流动规模和特定区域人口密度增大,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城市经济高速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与安全生产的矛盾凸现。三是大众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增加,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面更广,影响程度更深,事故处理难度更大,对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提高事故应对处置能力的要求更高。另外,我市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经过连续几年大幅度下降,今后继续下降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防止各类事故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这一机遇,全面实施“源头管安、固基强安、科技兴安、人才促安、责任保安”战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全面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省政府提出的在全国提前五年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目标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1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工矿商贸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有所下降。到2012年全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等主要控制指标呈总体下降趋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巩固和改善。到2015年,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分类目标
全市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十二五”期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十一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要保持相对平稳和有所下降,到2015年,全市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在“十二五”期间,逐年控制在常州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在“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在“十一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有所下降。
亿元GDP事故死亡率控制目标:在“十二五”期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在“十一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有所下降。
三、“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市、镇(区)、村三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0〕126号)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严格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强化监管。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力推动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通报、约谈、述职和“一票否决”、安全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好人员编制、装备和经费保障问题。2012年,市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市、镇(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全部建立健全并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全市各村(居)兼职安全监管人员配置全部达到常州市政府规定要求,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同时,督促企业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二是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一个模式、六大机制”,即以属地(行业)安全监管为主体、以村(居)安全巡查为辅助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市、镇(区)、企业三级安全信息预警处置机制,三级联动综合考评与企业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常态机制,部门沟通、联合执法快速联动机制,安全专家和安全中介机构咨询服务工作机制,人大、政协以及公众、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监督机制,把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的“安保互动”机制,逐步形成具有溧阳特色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达标考核活动。依据常州市政府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常政规〔2010〕9号)和《溧阳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暨企业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溧安〔2011〕6号),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达标考评工作,不断提高达标考评覆盖率和隐患整改率。到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100%通过安全基础达标验收,其他企业力争70%通过达标验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确保对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规定、措施落实。全面开展企业生产现场达标、岗位达标活动,促进全体员工积极、主动、自主参与安全预防行动。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和常州市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三级达标,非煤矿山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二级达标,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三级达标。
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申报登记建档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建立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安监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责任。加大重大危险源预警、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提升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构建市、镇(区)和重点行业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监管网络与重大危险源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挂牌督办、隐患治理销号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市安委会每年对企业一定数量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力求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市、镇(区)和重点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南渡新材料集中区的专职消防站建设,依托较大企业,整合应急资源,建设一个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充实和完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库,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推进镇(区)、企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展网络节点,打通“信息孤岛”,实现市安委会与各镇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和企业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并将重点项目纳入市科技发展计划。全面启动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和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推动“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的实施。推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重点搭建好五个平台,即以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主体的安全科技研发平台;以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为主体的检测检验平台;以安全专家、安全评价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技术服务平台;以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主体,政府组织指导推广的技术推广平台;以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为手段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市、镇(区)培训内容之中;加强安全专业学历教育,积极动员和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常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大专班学习;继续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万人行动”,使之逐步转入常态化的培训轨道。加强安全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提升完善我市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建立若干个企业四级安全培训机构,以满足全市不同层次安全培训的需要。推进城乡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结合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对安全文化事业的投入,打造一批有利于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城市总体形象的安全文化宣传站点。推进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推进企业安全文化阵地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三违”提示栏、事故警示栏、法制宣传栏等。继续开展好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继续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镇(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载体。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创办安全专题栏目,大幅度提高宣传覆盖率。进一步加强安全信息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逐步建立由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广视角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
加强职业危害监控体系建设。加快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用监督检查装备;加快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规章制度,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积极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化、职业化,提高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至2015年,实现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按照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和诚信企业考核细则等相关要求,建立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等安全信用机制,实施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自律。到2015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对从事化工(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意识。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检测、检验、培训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远离城区、集中区域、淘汰落后、加强救援”的要求,对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区)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制定相应办法,规范集中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准入门槛,继续依法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和安全条件的化工企业,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向集中区、经营企业向专业市场集中的目标。加强沿河化工生产企业和集中区外中小化工企业的监管,提升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和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3级以上(含)安全标准化等级。完善加油站布局规划,推进加油(气)站技防措施项目实施。
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持“统筹规划、严格准入、提标升级、规范开采、强基固本”的原则,加强矿山资源整合,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标准化开采水平。全面运用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监控监测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装备。加强企业作业现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力争2011年底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达2级标准化要求。
冶金:规范冶金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加强对冶金煤气、熔融金属等危险源监控,强化危险作业管理,从设备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煤气知识培训、监控设施的完善、救援设备的使用等方面入手,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烟花爆竹与民爆器材:优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局,建立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系统,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许可及市场准入,批发企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规范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即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能力、查改身边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培训教育能力)。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能力建设,构建市、镇(区)、企业三级救援体系,提升抢险救援水平。加大城镇消防站规划实施,完成南渡镇、天目湖镇、别桥镇消防站建设,满足全市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解决旧城区、偏远农村地区消防供水问题,完成新规划的670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2013年确保全市80%社区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2015年全部完成。
道路交通: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全市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旅游车辆、学生接送车辆以及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实现全市联网和网上监控。持续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90%的镇(区)达到平安畅通镇(区)标准。
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信息系统。以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推广使用施工现场电子监控,率先在重大工程中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分包工程和外包队伍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专项整治,逐年减少建筑行业事故。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经营企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
特种设备:构建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气瓶充装、检验站治理。加强使用环节监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质量。到2015年,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
农业机械:以基层农机安全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平安农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拖拉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和驾驶员考试关。重点抓好农忙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在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的基础上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公共安全: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研究,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的重点责任,开展城市公共安全评价论证,逐步形成完整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城市地下专用管线设施和大型经贸商务活动、大型文体活动、节日庆典等人员高密集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推进安全生产“五大工程”实施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下一步重点突出“四大系统”建设:(1)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信息支持系统;(2)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3)移动应急救援现场实时采集系统;(4)安全监管现场执法系统。实现与“金安”工程数据对接。
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程。重点抓好“五个一”,即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实施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培训一批高素质安全技术人才,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具体项目:(1)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升级;(2)建筑起重机械超载自动报警系统;(3)全市所有客运车辆和危货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4)对城区的热力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电缆管网、污水管网、光纤及有线通信网络管网等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绘制城市管网现状图;(5)力争建立1至2家市级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企业,建立2至3个区域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点。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增加政府和企业的安全投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水利、旅游、特种设备、城市燃气、市政设施等存在严重影响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按“谁受益,谁投入”和“公共设施由政府投入,企业设施自行负责”的原则进行治理。
安全监管技术装备工程。为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满足企业生产现场执法检查需要,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根据国家和省要求配置市、镇(区)安全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配置安全生产监管、监测专用设备,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及现场指挥视频系统,为安全监管监察提供良好的装备保障。
安全生产保障工程。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提高各镇(区)安监站专职人员的比例,强化业务培训,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以适应当前我市生产安全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二是抓好市安全生产保障基地建设,主要解决培训教育无固定场所、无设施设备、无安全科普园地的问题,真正将安全生产基础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快安全社区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作用,将安全社区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拓展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及广度。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五)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确保2015年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率达100%,审查率和验收率达到100%。
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市、镇两级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纳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中,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市、镇两级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配足配强安监机构人员和装备,加强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的落实。及时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特种设备、供电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高度重视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市、镇两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同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除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重点工程所需资金投入外,按照市政府与各镇(区)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大对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认真落实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有关规定。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逐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全面推进安保互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行业、季节和重要节假日的特点,突出检查重点。定期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设立全市统一举报电话12350。
(六)强化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依法严格安全准入,对生产工艺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淘汰关闭取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施工、使用“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许可审批,规范并加强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安全中介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设备设施进入生产领域。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责任
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把规划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明确规划实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重点工程项目的牵头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齐抓共管,确保责任落实。市安委会每年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分年度、分阶段进行规划评估,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