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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1-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1〕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1-01-30
发布日期:
2011-02-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创建活动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创建活动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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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9〕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平安农机,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
[7]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为载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分别创建七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5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5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2011年底通过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
通过创建,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农林(农机)、安监、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溧阳市农机安全管理暨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领导小组。各镇、市各相关部门要以”保稳定、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中心,以服务农民安全致富为根本,将农机安全生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列入各级安全生产和“三农”工作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将开展 “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放在镇村,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保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市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创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即:每年在每个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赠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赠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指导,扎实推进。市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积极充实“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内容,整合创建资源。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加强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创建活动总体水平。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各镇要根据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市农机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溧阳市农机安全管理暨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溧阳市农机安全管理暨创建省级
“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国浩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甘正富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进章 市农林局局长
宋永红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王建生 市农机局局长
朱 竹 市安监局副局长
范锡福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小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法 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建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敬健 市水利(水务)局副局长
史 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小平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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