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2011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9号)和常州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常推委办〔2011〕1号)精神,稳步推进农业农村保险事业,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和完善为前提,以拓展和创新为目标,坚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原则,在巩固前期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点 2011年起,经过四年探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试点”转为“常规”,进入健康平稳发展期: (一)稳定“联办共保”运作模式 在进一步巩固“联办共保”运作模式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商业化运作,政府和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保持为5:5。 (二)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继续巩固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4个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参保品种,保持水稻、小麦、油菜三个主要种植业品种全部投保,能繁母猪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农业保险;努力提高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比例,当年保费收入应达到当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15%以上(含能繁母猪及主要种植、养殖业参保品种以外的其他种植、养殖业参保品种)。继续按照《常州市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实施办法》(常推委办〔2009〕1号、常农机发〔2009〕4号、常财农〔2009〕6号)的要求,推进农机具保险和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稳定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继续稳定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中央、省、市补贴比例保持不变,市财政对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保费奖励政策保持不变;省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奖励政策继续按《省财政厅关于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实施保费奖励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10〕15号)精神执行。 1.对水稻、小麦、油菜三个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80%,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60%、常州市财政补贴5%。市财政补贴10%,各镇财政补贴不低于5%,农户承担的保费不高于20%。 2.对主要养殖业保险,继续执行省定补贴标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常州市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和镇财政补贴保费的40%;农户承担保费的20%。 3.对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参保品种以及高效设施农业参保品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常州市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财政补贴保费的20%、农户承担保费的40%。为鼓励规模高效设施农户参保,2011年市财政继续对规模参保大户奖励保费的20%。 4.对农机具保险,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专营或兼营道路运输的除外)交强险、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和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8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常州市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财政补贴保费的40%;对联合收割机接粮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60%,其中:常州市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财政补贴保费的40%。 (四)探索农业保险与贷款担保合作机制 服务农村金融建设,试点农业保险基金支持(担保)“三农”贷款的银保合作模式,或试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提供“小农户+小贷款+小保险”的“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 (五)探索投保畜禽死亡后无公害处理的操作办法 为有效防止道德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实施投保畜禽死亡后的无公害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开展无公害集中处理。 (六)加强农业保险管理 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条款和费率,不得随意变更。规范开展承(投)保工作,禁止强迫农民参保、集体代垫保费和理赔款抵交保费的行为。加强理赔管理,做到科学定损、快速理赔,推广“一折通”支付理赔款。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不断充实巨灾风险准备金。探索实施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工作。市推委办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加深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共同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保险公司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网点的建设,努力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强化宣传 市推委办要协同保险公司,共同做好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要更加广泛地宣传农业保险的意义、保险方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等,增强广大农户的参保意识。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送保险下乡活动,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业保险;要有针对性地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设保险讲座,印送保险资料,提供保险咨询等服务;要把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让农户在接受技术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农业保险的优越性。 (三)强化培训 由市推委办组织,经办保险公司负责承办,对镇村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等开展培训,做到工作人员人人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农业保险参保重点对象人人熟悉保险政策。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