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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1-0016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1〕12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1-10-21
发布日期:
2011-10-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溧政办发〔201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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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时,在我市市区及戴埠、天目湖、南渡集镇同时鸣放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空袭预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时间3分钟。
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届时注意鉴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切莫惊慌。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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