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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13号)和溧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溧委发〔2011〕65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中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要达到35%的要求,结合我镇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重的现状,为确保在2013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给我镇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溧城镇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溧城镇持证劳动力培训发证任务分解表》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业现代化工程 发证 通知
经济开发区、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20日
共印50份
溧城镇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委发〔2011〕(65号)《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中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要达到35%的要求,结合我镇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的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精神,省委省政府提出,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要2015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溧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溧阳要争创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先行区,争当常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到2013年,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要达到35%的指标,就需要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各类农民培训,加快培育、发展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持证职业农民。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全面完成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中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要达到35%的指标,我镇在2013年底之有要培训农民9880人次,其中3330人要通过培训、考试、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措施
1.计划进度
整个培训工作按年度进行,我镇2012年要培训农民4940人次,其中发证1700人,达到20.75%,2013年培训农民同样是4940人次,其中发证1630人,达到35%。
2.分解任务
该项工作以单独的项目形式来完成,将围绕“一村一品”和根据各村农业劳动力状况,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根据目标任务和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和鉴定的专业工种,制定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
3.实施步骤
(1)落实培训对象
各村应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职业高中、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部门,落实好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包括职业高中涉农专业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园区、农业基地、农业企业员工、农民经纪人、农业服务人员、种养大户、以及一般农民等。年龄一般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组织实施
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培训模式,实行集中学习、生产实践考察及考试考核、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每次培训时间为24学时,要围绕相关专业产业发展,科学制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相关专业最新技术、农产品营销和质量安全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内容。另外根据培训对象和目标要求,分别增加相应的教学内容。
生产实践:要安排30学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进行考察学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跟班见习和顶岗实习。
考试考核: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培训单位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现代农业职业技能证书,同时积极引导5%的培训学员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技能鉴定:各村要根据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要求收集学员的基本信息,对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学员,将学员的具体信息和鉴定结果报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报市农干校,再由市农干校报常州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和省农委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然后由省农委统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办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培训方式
以村为单位开展培训,各村根据目标任务和各村农业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培训工种、制定详细方案和培训计划,培训和鉴定都放在各村进行,由各村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前提前与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联系,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资料准备和聘请相关教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扎口管理、统一上报培训情况和鉴定结果、统一向市农校申请办理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到2014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2013年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要达到35%的要求,在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民培训领导班子,各村也要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要把农民培训发证工作列入支部村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支部书记要亲自抓。
(二)加强宣传
为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同时获得证书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明确职责
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各村要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认真分析实现指标的有利条件和存在困难,对照指标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进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考核
建立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一是实行月报制。各村要在每月25日之前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送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报表、培训班小结等。二是实行监督检查。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各村目标任务每季度督查一次进度情况,并通报相关情况。三是年度考核。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将列入各村目标管理考核,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例2012年完成任务得基本分,增减比例相应加减分数。四是表彰奖励。对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国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加大投入
各村要加大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投入,按照每年培训4940人次,其中2012年和2013年分别有1700人和1630人通过培训、考试、鉴定获取证书,保障培训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