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临时用地需提供资料
索 引 号:014143870/2012-0003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12-10-17 发布日期:2012-10-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临时用地需提供资料
临时用地需提供资料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在符合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前提下,因生产生活、经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用途为货物堆场、简易棚、亭等,年限最长为二年(期满不续办必须恢复耕种)。

    提供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4、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被用地村组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

 6、平面布置图;

 7、承诺书;

 8、缴纳复垦保证金、耕地占用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