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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更好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秸杆禁烧工作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遏制秸杆禁烧现象,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秸杆禁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制。各村要切实履行对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协调,把秸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村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禁止秸杆焚烧的同时,也要严防秸杆抛河,污染水体。
二、切实加大秸杆禁烧的巡查力度。各村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一名禁烧巡查员,重点对本区内交通干线、饮用水源等地等敏感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凡发现秸杆焚烧和抛河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
三、大力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各村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 “秸杆直接还田”、 “秸杆保护性耕作”、“ 秸杆养畜”、“ 秸杆生物腐熟”、“ 秸杆气化”等适用技术,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推动秸杆综合利用,避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
四、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各村要高度重视秸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村民,转变观念,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秸杆;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在全村宣传焚烧秸杆的危害,普及秸杆综合利用知识,为秸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上黄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