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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有关单位:
村庄环境整治是江苏“城
乡一体化”的新路径,也是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开展好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卫生长效创建机制,确保卫生保洁作业长效化、精细化、科学化,强化全镇环卫保洁员队伍的管理,促进环卫作业水平的提升,为环卫行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镇环卫所及村全体卫生保洁员。
二、考评具体标准
1、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有违反,扣当事人10分/次。
2、统一着环卫标志服(包括上下班路上),作业期间清扫道路中间时必须注意来往车辆,手推车不得随意摆放道路中间、妨碍交通安全。如有违反,扣当事人2分/次。
3、人行道应无明显瓜皮果壳、烟蒂(少于3个/平方米)等杂物。如有违反,扣当事人2分/次。
4、严禁上岗后出工不出力(坐岗、窜岗、离岗、站岗、闲谈等)。如有违反,扣当事人0.5分/次。
5、早上大清扫,垃圾桶一遍收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午值勤时间内巡回保洁不间断;道路保洁人员下午到岗半小时内先拾一遍白色污染物后进行大清扫,同时巡回保洁不间断。如有违反,扣当事人3分/次。
6、清扫保洁时按先快车道、后慢车道的顺序进行,严禁漏扫地段、漏收垃圾。如有违反,扣当事人2分/次。
7、人行道、路面、树穴、边沟、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边保持清洁,路面基本见本色;做到四无二通一洁:清扫无死角,无杂物,垃圾无漏收,雨后无积水;窨井泉眼畅通,街巷交界处清扫3—5米。如有违反,有一项扣当事人0.5分/次。
8、垃圾按指定地方倾倒,作业时工具车辆紧靠路边顺放。如有违反,扣当事人1分/次。
9、各种作业工具及车辆保持干净整洁,作业完毕,按规定地点停放;露天停放,必须上锁。如有违反,扣当事人1分/次。
10、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杂物、垃圾应及时清扫干净。如有违反,扣当事人2分/次。
11、工作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等不团结行为。如有违反,扣当事人5分/次。
三、考评办法
1、全镇成立由环卫所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的考评领导小组,由环卫所牵头负责年度和日常考评工作。
2、考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评,同时结合上级考核检查情况,考评得分90分以上者列为十佳保洁员候选人,年底综合评定正式十佳人选。
四、奖励办法
1、年度被评为十佳保洁员的奖励800元。
2、资金由镇财政负责安排。
上黄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