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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建房办理“一书两证”,其报批程序为: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2、初审。所在村民委员会按规定公开村民建房申请,通过村民会议等程序对申请人的建房条件、占地面积和位置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及初审意见张榜公示。 3、审查。村民委员会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报所在镇政府统一审查、现场核定,签署审查意见后由所在镇政府送市规划局。 4、审核。市规划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现场踏勘,对照规划进行审核,提出规划意见。 5、审批。市规划局根据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批领取宅基地许可证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并由申请人所在镇政府将批准内容公示无异议后现场放线。 6、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建房申请人所在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初验合格后报请市规划局验收。规划局会同国土、城管、所属镇进行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再次公示,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规划局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房申请人依此正本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领房产证。
二、规划控制区及其他区域内村民建房办理“一书一证”,其报批程序为: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2、审查。所在村民委员会按规定公开村民建房申请,通过村民会议等程序对申请人的建房条件、占地面积和位置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及初审意见张榜公示。 3、审批。村民委员会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报所在镇人民政府统一审批。经市国土部门审批领取宅基地许可证后,由镇政府核发《江苏省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并在现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现场放线。规划控制区内村民建房在各镇规划审批前由各建制镇人民政府报市规划局审查。
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项目和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1/500-1/1000蓝晒地形图3份,向所在镇建设服务中心提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四、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1、个人申请2、户口簿、房产证3、村委会建房公示证明4、镇初审意见五、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材料:1、申请审批表2、宅基地许可证3、设计或套用《图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