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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1年度溧阳市镇(区)文化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43563/2012-0001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广体发〔2012〕21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体局
产生日期:2012-03-14 发布日期:2012-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1年,全市各镇(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农村文体惠民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文体站“镇区文化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
关于表彰2011年度溧阳市镇(区)文化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文广体发〔20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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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溧阳市镇(区)文化体育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

    2011年,全市各镇(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农村文体惠民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为提高群众体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文体站、社渚镇文体站“镇区文化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缪丽娟、潘海燕、莫丽兰“镇区文化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文化体育工作者要向先进典型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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