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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研究,现将离溧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公(私)离开溧阳1天及1天以上(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需提前向相关领导请假。
局机关副职领导向局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请假,局机关科室一般人员向科长(主任)请假。
二、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填写《离溧请假备案表》(见附件),并报局办公室备案,有特殊情况者,可以当面或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
三、举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不得离开溧阳,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须经局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四、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离开溧阳期间,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五、对未按要求请假和未准假擅自外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离溧请假备案表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2年9月17日
抄 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
附件:
离溧请假备案表
姓 名
职 务
目 的 地
时 间 段
事 由
随同人员
批准领导
签字
备 注
报送单位: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