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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常州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
健身圈”“建设达标社区” 的通知
溧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确定的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加快构建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夯实群众体育基础,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根据《常州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奖补办法》文件精神,特制订我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办法。
一、创建“建设达标社区”办法
(一)创建对象
溧城镇镇区范围内各社区。
(二)建设标准
1.硬件建设
(1)社区中心小区:按照《江苏省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A类“两室一场一路经”标准:乒乓球室、棋牌室、篮球场或其他球场、一套10件以上的健身路径。
(2)居民小区:“一路经一广场”建设标准:有一套6件以上的健身路径,一片健身广场或一个晨晚练健身点等场地。
(3)优秀晨晚练点:有不少于200平方米固定的体育锻炼场地;参加体育锻炼的固定人数20人以上,至少有两支全民健身特色团队;有3名以上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开展指导活动;开展一项以上体育健身项目;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有一套管理制度。
2.软件建设
(1)科学健身宣传平台:在社区健身站点开设健身知识专栏。针对不同健身群体,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创新科学健身方式。
(2)健身指导信息平台:社区每个晨晚练健身点、体育健身设施点、社区和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配备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推行挂牌服务制度,公示站点负责人、健身指导员、健身项目等信息。
(3)全民健身信息平台: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平台,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
(4)全民健身展示平台:各社区(行政村)至少建成2支30人以上的特色团队,每个晨晚练健身点至少创建2个10人以上的特色团队。
(5)全民健身活动平台:常年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
(6)国民体质测试平台:预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为市民开具运动处方。
在健身场地设施(硬件)上,由社区建设完整场地,并向溧城镇文体站申请建设项目要求,市文广体局免费安装健身器材。在软件建设上,由各社区负责,镇文体站、市文广体局给予技术指导。
(三)建设周期
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四)申报时间
凡达到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的社区,可向市文化广电体育局进行申报,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初评后,将通过初评的社区上报常州市体育局。常州市体育局在12月15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社区进行实地检查和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社区申报时间确定为今年的11月20号前,逾期不作评估。
(五)表彰奖励
常州市体育局对通过考核的社区授予“常州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达标社区’”称号。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对年底前获得常州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达标社区”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