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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2013溧阳市“上河城·阳光城
市杯”周末篮球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情,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市全民健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2013溧阳市“上河城·阳光城市杯”周末篮球联赛。希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附:2012-2013溧阳市“上河城·阳光城市杯”周末篮球联赛规程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溧阳市市级机关工委
溧阳市总商会 溧阳市体育总会
江苏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2012-2013溧阳市“上河城·阳光城市杯”
周末篮球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溧阳市市级机关工委
溧阳市商会
溧阳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溧阳市篮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2年11月24日至2013年1月1日,逢星期六、星期天比赛 。
四、比赛地点:市天目湖城市广场体育馆。
五、比赛设机关队:由市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组成。
六、参赛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2.运动员资格:
(1)机关队运动员必须是本系统干部职工,允许有外援三名(不得超过三名),但外援必须是溧阳籍户口,外地籍运动员一律不准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单位的比赛,如发现同时参加2个单位比赛,大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3)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在参赛前在保险公司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如不办理保险,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该队负责。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名参赛队必须在赛前向大会交纳2000元保证金。比赛顺利结束后,保证金如数退还,如在比赛中出现罢赛,不尊重裁判或打架斗殴事件发生,保证金予以没收并取缔比赛名次。
七、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2010年版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决出各小组前三名,第二阶段采用各小组前三名交叉赛制的办法决出前六名。
3.比赛按胜负记录排列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如果在排列名次中,两个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结果来确定名次,如果有两个以上的队得分相同。则用涉及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确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取前六名予奖励。
2.大会评选优秀组织奖。
九、裁判员:
裁判人员由市篮协安排指派。并由国家两级以上级别的裁判员临场执哨,比赛设技术代表,由正副裁判长轮流担任。
十、会议:
(1)领队、教练员会议于11月20日下午3:00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2)裁判员会议于11月23号下午3:00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各单位报名单于11 月15 日下午5点前报送市篮协办公室(老体育场主席台后原少体校一楼),一经报名,不得更换,逾期不报作弃权论。
十二、参赛报到:
各队必须于11月24日8点前到市体馆报到并参加开幕式(要求穿运动服服装必须统一整齐)。
十三、运动服装:
1.各队必须配备深浅两套服装,两套服装的号码一致,号码从4-15号。
2.秩序册竞赛日程表内,队名列前的队为主队应穿浅色背心,入场坐记录台左侧队员席,秩序册中队名列后的队为客队应穿深色背心。入场坐记录台右侧队员席。
十四、比赛期间各代表队费用自理。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
大会组委会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