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水办[2012]23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水利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 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等为重点,在水利行业各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 1、查处和打击违反工程建设程序,不执行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规定的行为; 2、查处和打击违反市场准入或无相关经营资质、安全资质,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行为; 4、查处和打击特种设备无证或证件过期使用,施工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 5、查处和打击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行为; 6、查处和纠正施工现场、车船交通、水上作业等方面各种违章行为等等。 (二)水利工程管理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 1、查处和打击破坏、侵占、毁坏堤防、水工建筑物、排水渠系、水文设施等行为; 2、查处和打击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擅自围河(湖)造地的行为; 4、查处和打击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的行为; 5、查处和纠正对水库、重要堤防、重点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为; 6、查处和纠正防汛责任不落实、防汛措施不到位的行为; 7、查处和纠正办公场所消防措施不落实的行为; 8、查处和纠正车船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和驾驶员教育不落实的行为; 9、查处和纠正职工食堂违反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的生产行为。 10、查处和整改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储存、实用等环节的漏洞。 (三)其他内容:查处和纠正机构不健全,人员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不演练、物资储备不足,员工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收集、不建档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8月31日,集中4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治理和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加以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 各单位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组织落实各项检查执法活动,我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工作不落实、不深入情况,帮助协调打击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25日前完成) 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数据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 2012 年 8月25日前报溧阳市水利局建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水利局成立水利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马祥中,成员:王鑫、杨建斌、顾建荣、蒋伟军、杨锁富、朱建铭。 各单位要扎实推进,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立即做好自查自纠,找准事故易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三)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六个结合”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立足当前,着眼发展,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即: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打非治违”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非治违”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简讯、短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要直接面向广大从业人员,宣传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抄送:常州市水利局,溧阳市安委会增发:在建水利(水务)工程项目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