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8X/2012-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农发〔2012〕42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12-03-12
发布日期:
2012-03-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工作的通知
溧农发〔2012〕42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农机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条件》(GB16151.1—2008、GB16151.5—2008)规定,现就2012年度对上道路拖拉机开展集中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我市继续深化“平安农机” 创建活动,全体农机监理人员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围绕“平安农机”的主题,扎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上道路拖拉机的集中年检验工作做为“平安农机”创建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做好动员
各地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把上道路拖拉机检验的重要性、必要性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检验氛围,使“平安农机”的观念深入每村每户,把“检验通知书”发放到每个拖拉机手,宣传动员工作不留死角。
三、精心组织筹备,开展热情服务
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一直以来是我农机管理部门一项惠民、便民举措,各地要精心准备,按照检验工作的要求,组织人员会同市监理所建立移动业务办理窗口,明确检验地点,开展“一条龙”服务。让每位来参检的机手开心而来满意而归。对有特办和急办的业务可以预约服务或者上门服务。
四、集中检验期间,各地要整理好检验相关资料台账,及时汇总上报市农机监理所。
附件:2012年度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通知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常州市农机局,常州市农机监理所,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市安监局。
附件:
2012
年度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通知书
拖拉机机主:您好!
为维护农机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农机安全事故,保障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3月19日至3月29日期间在全市各镇(区)开展上道路拖拉机集中检验活动,敬请准时参加!相关内容如下:
一、集中检验地点:各镇区水利农机站(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集中检验要求:
1、保持拖拉机车身整洁、零部件完好、技术状况良好。
2、所有拖拉机挂车需安装灯光反射器或者张贴反光标识。
3、携车主身份证、本人驾驶证、拖拉机行驶证,开车到指定地点。(要求人、机、证三见面)否则不予检验。
4、提交道路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凭证,缴纳相关规费。
三、集中检验时间安排表
检验乡镇
集中时间
检验乡镇
集中时间
溧城镇
3月19日
上黄镇
3月20日
天目湖
3月21日
埭头镇
3月20日
竹箦镇
3月22日
南渡镇
3月23日
别桥镇
3月26日
戴埠镇
3月27日
社渚镇
3月28日
上兴镇
3月29日
溧阳市农机监理所 咨询电话:0519-871006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