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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小麦“一喷三防”工作验收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8X/2012-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农发〔2012〕97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12-05-11
发布日期:
2012-05-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小麦“一喷三防”工作验收考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小麦“一喷三防”工作验收考核的通知
溧农发〔201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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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下发中央财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物资和资金的通知》(溧农发〔2012〕74号)要求,充分发挥政策补助效应,经研究,决定对各镇开展的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考核,确保补助物资和资金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级自查(5月12-14日)
各镇根据要求,对各村及服务组织的补助面积、物资数量、公示(拍照留档)、作业登记造册情况进行核查,并与镇财政所复核汇总后及时上报并撰写工作总结。
二、科站复查(5月15-16)
按照科站定镇的原则,作栽站定溧城、上黄、埭头镇,植保站定社渚、南渡镇,种子站定竹箦镇,农机监理所定上兴镇,农机科定别桥镇,土肥站定戴埠、天目湖镇。科站对各镇实施的小麦“一喷三防”工作进行复查核对,防止倒卖、截留、挤占、挪用补助物资和资金,确保老百姓确确实实得到实惠。
三、市级抽查(5月17-18)
市农林局会同财政局对各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比例不低于10%,最后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将反馈给村,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兑现到镇,各镇按作业面积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服务组织或农民直补“一卡通”。
各镇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以镇为单位将政策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上报市农林局农业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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