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8X/2012-0003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12〕100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12-05-14 发布日期:2012-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的通知
关于开展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的通知
溧农发〔2012〕100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国有林场:
    在全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绿化造林任务。为了切实加强绿化造林成果,及时掌握造林绿化动态,确保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现依据《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求制度的规定》的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一般造林:包括林、茶、果
    2、村庄绿化示范村(含标准化示范村)
    3、四旁树
    4、农田林网
    5、中幼林抚育
    二、验收方法
    绿化造林检查验收由市农林局统一组织验收。
    1、一般造林,采取GPS或实地丈量的办法验收面积核实率,采用机械抽行的办法,检查成活率,抽行比例不低于50%,以此确定造林面积合格率。其次检查管理情况:包括抚育率、管护率、保存率及抚育措施,数量、质量、幼树生长情况。第三、根据各镇上报的造林设计书,逐块核实面积。
    2、村庄绿化示范村(含标准化示范村)。采用普查的方式,对照江苏省村庄绿化示范村(含标准化示范村)建设要求,对创建村进行评分。各镇要认真准备项目建设总结和台账,并上报溧阳市林业站。
    3、四旁树。依据上报的四旁树数量,各镇抽查二个村,每村抽查一个村民小组。
    4、农田林网。按照有关镇上报的农田林网进行核查。
    5、中幼林抚育。按照各镇、各国有林场上报的地块进行核查。
    6、对造林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时间
    市检查组验收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30日。
    四、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地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抚育工作,并对需补植地块、造林失败地块及早作规划,在今冬明春进行补植和重新造林。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