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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8X/2012-0003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农发〔2012〕10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12-05-29
发布日期:
2012-05-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农发〔2012〕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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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全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对2012年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现将《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1、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溧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2012
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依法开展201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林系统各部门监管职责,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溧阳市农林局研究,决定对全市201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和制度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例行监测工作、“三品一标”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产地准出管理、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等九个项目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详见《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三、考核方法
1、进行量化考核。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按量化考核指标分别累加计分,具体见附件《2012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计分办法》。量化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通报考核结果。年底以市农林局文件形式对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开展评先奖惩。根据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评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农林局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未能完成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不得参加农林系统年终先进评选;常州市级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而造成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评定降级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
考核实施
1、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科站按职责配合协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材料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总结和自评基础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查看生产现场等形式,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并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上报考评结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并通报考评结果。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同时应密切配合,做好迎接省、常州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
2012
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
镇、科站)
考评内容
考评
方法
考评得分
评分标准
分值
自查得分
检查组打分
一票否决评优制
监管范围内有被省、市农委预警通报。
监管范围内抽检合格率低于省、市目标合格率。
监管范围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体系建设(15分)
1.1 科站组织和制度建设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5
部门负责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员得3分,职责明确,有台账,信息及时上报各项得4分。
1.2乡镇监管队伍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分别做到有专人、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每项得3分;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得3分。
二、基本工作(20分)
2.1工作部署
查阅资料
3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意见,进行专题部署得1分,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得2分;
2.2专项整治行动
查阅资料
2
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得2分。
2.3责任落实
查阅资料
10
与本条线、本区域监管范围内企业主体签订责任状得5分。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合作社、协会)监督管理率达100%;监管范围内已签订责任状的企业对本单位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率达100%得5分;
2.4宣传培训
查阅资料
5
各条线对乡镇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不少于三期得2分;
乡级举办农产品生产单位和村级协管员培训得2分;
在电视、报纸等媒体有宣传报道得1分。
三、日常监管(35分)
3.1监督检查
查阅资料
4
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资经营店普遍开展督查、巡查,对应科站不少于6次,乡镇不少于12次,并有完整检查记录得4分。
3.2农业标准化普及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5
农业标准化普及率在80%以上,得2分;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有完整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有包装标识,实行产地准出的得3分。
3.3农业投入品监管
查阅资料
4
各镇农资经营单位有完整的购销档案,有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并严格执行得4分。
3.4 专项整治
查阅资料
5
配合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各项抽检工作得5分。
3.5产品检测
查阅资料
6
各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实行月检月报速测得3分;定期开展定量监测的再加3分;
3.6追溯查处
查阅资料
6
对本级检测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溯源及整改得2分;
对省级检测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溯源,并反馈处理情况得2分;整改率100%得2分。
3.7投诉举报
查阅资料
2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奖举报制度或举报内容纳入食品安全举报制度,并公布举报方式,投诉受理率、查处率为100%得2分。
3.8突发事件应对
查阅资料记 录
3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得1 分;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或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快速、有效、妥善处置得2 分。
四、质量安全水平(30分)
4.1 蔬菜质量
查阅资料
15
省级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100%得15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地产农产品常规农药残留每超标1个再扣0.25分,地产农产品禁限用农药残留每超标1个再扣0.5分。
4.2 畜产品质量
查阅资料
10
省级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100%得10分,每降低0.4个百分点扣1分;违禁药物残留每超标1个再扣0.5分。
4.3“三品一标”生产
查阅
资料
3
指导企业实行产地生产记录、检测合格、包装标识准出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得3分。
4.4三品质量
查阅
资料
2
省级三品监督监测合格率100%得2分,每超标1个样品扣1分。
总 分
100
加分项
宣传报道
查阅资
料档案
考核组
评定
监管工作在省农委工作简报宣传报道1篇加0.5分,在重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篇加1分,最多加3分;
工作创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重大突破或有成功创新监管模式的加3分。
减分项
查阅资料档案
未按农林局要求及时报送材料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
每发生一起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
每发生一起一般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4分;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省内媒体曝光或省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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