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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全市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8X/2012-0005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12]191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12-09-26 发布日期:2012-09-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全市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全市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溧农发[2012]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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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做好“中秋”“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以下简称“两节一会”)农产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就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全市农产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一定要正确认识加强“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结合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管实际,制定“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两节一会”期间群众消费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两节一会”期间各项保障措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实施以来,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积极按照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中心任务,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积极结合本地区和本环节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和安排好“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环节监管,确保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和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环节监管整体工作水平。“两节一会”期间,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要全面分析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围绕“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消费特点、“两节一会”重大活动安排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蔬菜、水产品、畜产品、茶果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并且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节前检查。各部门要加大“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力度,要加强蔬菜、水产品等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监测工作,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要加强“两节一会”期间对农产品生产单位的巡访、督查,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的排查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等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两节一会”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值班制度,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处理,不得推诿拒受,防止事态扩大或流入其他环节;要严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于监管中发现的紧急情况和隐患问题,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还要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和通报,确保信息畅通和报告及时。

请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单位将“两节一会”期间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情况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市农林局监管科。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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