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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与市环保局协商,特制定2012年秋收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巡查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秋收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巡查方案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2012年秋收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巡查方案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与市环保局协商,现制定2012年秋收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巡查方案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12年10月16日-11月20日
二、巡查区域划分
区域一:别桥镇、竹箦镇、上兴镇、南渡镇、社渚镇
区域二:上黄镇、埭头镇、溧城镇、天目湖镇、戴埠镇
三、巡查区域和人员安排
序号
时间
区域一
区域二
农林巡查单位
农林巡查配
合单位人员
1
10.16-10.21
农林局
环保局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环能科:
吴国民
森林警察大队
2
10.22-10.27
植保站:吴福民
3
10.28-11.2
种子站:袁秀英
4
11.3-11.8
农机监理所:戴捷
5
11.9-11.14
土肥站:郭亚仙
6
11.15-11.20
政策法规科:潘莉
四、工作要求
(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森林警察大队每日配出3-5名精干力量,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于每日14:00-19:00,按时对所分配工作区域实施巡查。
(二)巡查组负责对巡查区域火点进行现场拍摄取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每日将所拍现场火点照片按镇区、日期进行归纳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做好每日巡查记录,专项行动巡查结束,形成小结上报。
(三)巡查组在巡查期间按时到岗,认真开展巡查监察工作。对发现连片燃烧影响主要公路运输安全,或影响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安全,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应立即向市秸秆禁烧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