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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的通知》及《关于在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开展“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常农发〔2011〕29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落实,专题部署“五个一”示范创建工作。经局考察、审定,决定推荐溧阳市天目湖玉枝特种茶果园艺场、溧阳市玉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报第二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
特此请示,请示复。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