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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现将事故情况予以通报。请各镇(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监管,切实抓好当前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
一、总体情况
今年上半年1-5月份,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紧,呈现“三升”态势,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1.11%;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3.33%;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8.88%。
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三人死亡。
二、事故特点
(一)高危行业事故多发。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30% 、25%和29.41%。
(二)“三违”行为事故多发。由于企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
(三)阶段性事故多发。随着高温季节和企业生产经营旺季的到来,事故有所抬头,呈易发、多发态势。五月份事故死亡人数占上半年死亡人数的41.67%。
(四)同类事故多发。因高空作业坠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同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
(五)检修过程中事故多发。因企业进行设备维护、检修作业造成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0%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今年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意识淡薄,现场管理混乱。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建筑施工领域,分包、转包、挂靠现象仍然存在,安全管理脱节,缺乏约束力,工程项目未能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其次是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盲目作业或盲目救援引发事故乃至造成事故扩大。上黄“5.7”志伟建材厂中毒事故就是因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缺乏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施救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从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看,70%的事故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作业现场呈无人监管状态,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规作业。这些不安全行为如得不到及时排除,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设施先天不足,资金投入不到位。企业安全资金投入无保障,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不完善。特别是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不落实,源头上就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今年执法检查发现85%的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三同时”相关手续;今年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由于安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占60%。
四、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第一”的理念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在工作措施和制度上都是以生产效益为第一位,缺乏长远的安全规划和必要的安全投入。部分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态度不认真,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安全培训走过场,尤其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及时,内部安全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今年执法检查共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265份,经复查,有233家企业没有按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这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整改,极易滋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由于我市产业特点等因素,全市建筑、化工、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众多。这些高危领域企业大部分生产规模小,多年没有进行技术改造,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甚至超期服役,历史欠账较多,容易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从全市产业结构上看,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加工等安全风险大的企业大多未按照“三同时”制度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先天不足,本质安全度较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从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上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从业人员的数量增多,我市多数企业员工是未经培训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这些人员流动性强、文化程度低,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低下,违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情况较为突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组织保障没有得到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得不到有效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少数地方有逐级弱化的现象。个别镇(区)对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上有差距,行动上消极,只重治标,不重治本,导致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层层衰减,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镇(区)安全监管人员兼职的多,专职的少,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导致“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工矿商贸企业特点,对当前和今后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主要领导必须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经常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切实了解和掌握好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状况和动态。在制定本镇(区)、本部门发展规划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发展规划。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力度,理顺监管体制,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一是加快标准化推进,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标准化推进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取得实效。二是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消除各类非法生产行为。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三是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各镇(区)对列入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加强整改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经费、责任人和应急救援预案,限期整改到位。四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各镇(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相关企业及全社会的认知、认同感,提高安全保险意识,使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监管力量,提升安全监管质量。各镇(区)要根据辖区内人口状况、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的实际需求配足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和安全技术装备费用,为属地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以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质量。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