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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南渡、戴埠两家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进行表彰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2-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2〕10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2-02-07
发布日期:
2012-02-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对南渡、戴埠两家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进行表彰
关于对南渡、戴埠两家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进行表彰的决定
溧卫发〔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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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卫发〔2012〕10号
各镇(区)卫生院、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0年《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试行)》(苏卫农卫〔2010〕4号)文件出台后,南渡镇卫生院和戴埠镇卫生院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经自查申报、常州市卫生局初评、省卫生厅复核评估,该两所卫生院分别被省卫生厅确认为“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
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乡镇卫生工作全面提速提质,经研究,决定对南渡镇卫生院和戴埠镇卫生院予以通报表彰,并各颁发奖金2万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镇(区)卫生院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加快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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