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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确定2011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2-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12〕10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2-04-25
发布日期:
2012-04-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确定2011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确定2011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标准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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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口计生办:
根据溧阳市统计局《2011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41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505元。请以此作为对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中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本标准。
附件:《2011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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