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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2年度溧阳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55/2012-0002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卫发〔2012〕43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2012-05-16 发布日期:2012-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2年度溧阳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2年度溧阳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卫发〔2012〕43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卫发〔2012〕43号
 
 

 
 
各镇爱卫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巩固和发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各级机关单位和其他重点场所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制定了《2012年度溧阳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2012年度溧阳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卫生厅、教育厅有关医疗卫生系统、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等教学单位控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常州市2012年度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2012年度溧阳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
  一、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有关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加快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
 (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学校控烟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控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指导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和其他重点场所开展无烟环境的建设。
  二、工作范围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教育系统按规范要求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并在各机关中倡导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干预活动
 (一)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
  1.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在巩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禁烟工作,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复审机制。
  2.进一步规范无烟环境的建设。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建设无烟环境,建立“领导带头、制度先行、奖惩分明”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表》规定的方法和内容,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将定期对全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填表1)。
  3.加强戒烟门诊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与烟草烟雾危害预防控制关系密切的科室、病区(如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的主管领导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指导。市人民医院要建立一个规范的戒烟门诊室,完善戒烟门诊基本设施,为吸烟者提供规范的戒烟服务。
 
     表1:     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检查督导情况一览表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督导日期
总体评价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填表说明:本表中的各项信息由市爱卫办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填写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分别报常州市爱卫办。
 
 (二)无烟学校的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和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0〕31号)要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填表3),同时协调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控烟工作的督导。
 
表3:      市无烟学校建设汇总表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始建设时间
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填表说明:本表中的各项信息由市爱卫办收集整理和盖章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分别报常州市爱卫办。
 
 (三)机关单位和其他重点场所的无烟环境建设
  指导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和重点场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单位或场所内部大力倡导无烟环境的建设,并把无烟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各种卫生创建的必备条件。
  有条件的可以开展无烟机关建设试点工作。
 
 
 
 
表4:       市无烟机关建设名单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机关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始建设时间
验收时间
验收单位
 
 
 
 
 
 
 
 
 
 
 
 
 
 
 
 
 
 
 
  填表说明:本表中的各项信息由市爱卫办收集整理,并上报常州市爱卫办。
 
 (四)宣传普及活动
  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宣传普及烟草烟雾危害,宣传报道医疗卫生系统和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填表5)。
开发或运用海报、视屏、广告、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医疗卫生系统和其他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吸烟对健康的损害以及与禁控烟有关的知识与技能(填表6)。
 
表5:       市媒体参与烟草控制传播活动情况一览表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作品标题
作品类别
刊播媒体及版面或栏目
刊播时间/频次
备注
控烟工作宣传报道(填具体标题)
电视
 
 
视频资料或照片
暗访报道(填具体标题)
电视
 
 
控烟广告(填具体标题)
电视
 
 
 
 
 
 
 
 
 
 
 
 
 
 
 
 
 
  填表说明:
1.媒体是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大众传媒;
2.作品类别分为文字类(报刊采用)、广播类(广播电台采用)和电视类(电视频道采用)
三种;其中播出的控烟广告要注明播放时间段及频次。
3.如已报送参加卫生部主办的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的作品,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此作品已于201×年××月××日报送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参评”;
4.本表填写的作品发表时间均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作品(报全国参评的作品为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发表的作品);
5.本表中的各项信息由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填写并经市爱卫办审核签章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分别报常州市爱卫办和常州市疾控中心慢病所。
      表6:         市开展的干预活动记录表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活动形式
活动起止日期
活动情况简要描述
展板展出
 
制作禁控烟宣传教育展板   块,主要展出区域:
                           
禁控烟视频宣传
 
次数     次,
主要内容:                              
播放媒体:                              
张贴禁控烟海报
 
共计    种类,张贴数量      张,
主要张贴区域:                       
其它形式:
 
 
 
填表说明:
1.本表中无法列入的干预活动可另附书面文字加以描述。
2.需存档备查的原始资料:现场照片、录像、文件资料等。
3.本表中的各项信息由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填写并经市爱卫办审核签章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分别报常州市爱卫办和常州市疾控中心慢病所。
 (五)培训与指导
  重点围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无烟机关参考标准》,针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无烟环境布置、宣传教育、控烟劝阻、监督巡查、烟草禁售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培训与指导工作。
我市的培训以镇为单位,覆盖率达100%。采用分级培训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镇辖区内医院、村卫生室、中小学、以及机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和指导由市爱卫办和市疾控中心慢病科负责。(填表7)。
 
表7:      市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单位禁控烟培训工作统计汇总表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对象
培训人员
材料
 
 
 
 
日程、签到、照片等
 
 
 
 
 
 
 
 
 
 
填表说明:本表中的各项信息由市爱卫办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填写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分别报常州市爱卫办。                                                   
  四、督导和评估
  督导将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和省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颁发的有关医疗卫生系统、学校系统禁控烟的规定和要求,对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和《无烟机关参考标准》,采取明查或暗访、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的禁控烟工作。督导检查,覆盖率以镇为单位达100%,督查频率不少于2次。
  督导评估活动将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按照督导评估表的内容和分值进行评估,督导评估的过程材料和评分表存档备上级检查时用。
  我市两次督导评估情况的阶段性小结分别于7月25日和10月25日前报常州市。
  五、时间进度安排
  1.2012年5月底前,将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无烟单位的建设和巩固工作;
  3.2012年6月—7月,将组织开展第一次暗访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对本阶段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将小结材料分别报常州市;
  4.2012年5—11月,接受省组织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的建设情况开展暗访、督导和调研活动;
  5.2012年10月底前,将组织开展第二次暗访和督导;
  6.2012年11月上旬,完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分别报常州市;
  六、控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管理,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将成立本项目的工作班子,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市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军  市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陈阿保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旭丽  市卫生局爱卫科科长
成  员:黄国荣  市卫生局机关工会副主席
        刘建平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副科长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合作,推进齐抓共管。禁止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吸烟,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各级要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止烟草烟雾危害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创造支持性社会环境,并通过卫生、教育以及政府其他各部门的率先垂范作用,推动控烟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2.加强督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卫生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禁控烟制度,建立责任制体系,实行必要的奖惩,巩固和发展全系统禁控烟工作成果;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学校控烟工作力度,建立学校控烟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并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把学校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市疾控中心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并指导各学校、机关控烟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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