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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2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2-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2-06-29
发布日期:
2012-06-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2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2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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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全市“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为重点,落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六项任务”,稳步实施国策稳定、家庭健康促进、利益导向完善、诚信阳光服务、信息化建设、幸福家庭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队伍素质提升等“八大工程”,把握重点,克服难点,彰显亮点,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全市人口计生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据统计,1-6月,全市共出生2070人,出生率2.56‰,人口自增率-0.32‰,计划生育率达99.79%。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抓落实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下发《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等主要文件,合理分解、细化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镇(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各镇(区)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任务,加强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部门综合治理。
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方面,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综合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服务的良好格局。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开展全市村(居)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好计生协会作用。1—6月,已有85%的村(居)完成了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坚持先行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思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载体建设,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示范”活动。
开展基层调研活动。
对照市级要求,开展局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位局长按照结对的村及社区开展走访活动,通过与村干部座谈,全面了解了村级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困难;通过与群众谈心,针对排查出需调研解决的问题,听取了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对困难群众的家访,送去了人口计生部门的关怀。
(二)齐头并进,各项工作促提升
着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一是
开展“关爱生殖健康”志愿服务行动。结合市关于“学雷锋好榜样——志愿有我,文明溧阳”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家庭文化宣传服务和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服务活动。
二是
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今年,我市被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第一批新农村新家庭活动项目市,成功召开了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推进会暨计生家庭科技致富现场观摩会。
三是
开展人口文化建设联创活动。通过制定方案,突出“一村一品”的主题特色,进一步抓好全市各镇(区)、村(居)人口文化园建设。
四是
着力推进对外宣传工作,1—6月,完成国家级报道2篇,省级报道15篇,《溧阳时报》计生专版三期。省人口网站宣传信息28条,常州人口网站宣传信息174条,《中国溧阳》门户网站宣传信息112条。
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一是
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2001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失效7件、保留3件、修改2件。
二是
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对“十一五”以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按照省人口计生委有关社会抚养费案卷评比要求,进行了再规范、再完善,更加体现出市人口计生局的征收主体地位。1—6月,共开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369份。
三是
做好照顾再生育一孩的审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对申报照顾再生育一孩的相关文书格式进行了修改完善,更方便基层干部的实际操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1—6月,共办理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831份。
四是
加强集中整治“两非”打击力度。今年5月,再次联合药监、卫生部门抽查了12家医疗保健机构、1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2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并对溧阳利康药业公司和溧阳市东方医院的整治情况实行回头看,规范了行业行为;先后与安徽、浙江、湖南等20多个县(市)签定了打击“两非”信息通报、联合查案、协同执法协议书,进一步巩固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果。
积极拓展优质服务。一是
开展家庭健康促进工程。继续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建立了“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优生促进工程由群众被动接受模式向群众主动参与模式的转变。1—6月,目标人群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达96%,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孕前保健工作的认知程度达98%,完成1100对待孕夫妇健康检查工作,检查发现高风险对象230例,均给予个性化优生指导和合理化医学建议,其中转诊卫生系统180例,早孕随访360人次,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二是
做好避孕节育服务工程。积极实施规范化的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目标人群期内综合避孕率达98.2%、知情选择率达95.3%、随访服务率达96.8%;全面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今年1至6月共报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180例,综合防治率达100%。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领导来溧调研,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避孕药具上市后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课题荣获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成果一等奖。
三是
做好生殖健康筛查项目。积极探索生殖健康筛查项目实施新模式,建立了“生殖健康筛查项目”与“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相融合、与孕/环情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政府牵头、计卫联手、信息共享、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至5月底我市计卫联手共完成RTI服务86000人次,参检率52.4%,乳腺癌、宫颈癌筛查75000人次,筛查率45.7%,有力保障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更加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
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在新增人员的资格确认中,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不错登、不漏登。1—6月,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692人,目前全市累计享受奖励扶助人员达到6439人。
二是
根据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有关规定,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提标和将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月60元/人提高到每月80元/人,需增加经费164.78万元;计生手术并发症二级人员每月享受200元/人,全市有1人,全年需发放24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三级人员每月享受100元/人,全市共有366人,全年需发放43.92万元。合计新增经费为253.1万元,已经向市政府提出追加财政指标的请示。目前已经完成人员的资格确认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待市政府资金到位后,将进行发放。
三是
以“争当五会会员,展示会员风采”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在全市建立了3个生育关怀基地,切实发挥基地在带领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共同致富上的作用。1—6月,全市各级协会组织共帮扶计生贫困家庭165户,帮扶资金达12万多元,真正使计生贫困家庭受到了关心关爱,得到了帮扶实惠,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
全面启用流动人口管理子系统,督促镇级做好流动关系的确认、网络化协作的接收、协查管理的反馈及流动人口个案登记、协查项目等事项的递交工作,并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对,加强信息录入工作。
二是
配合开展主题活动,认真对照常州人口计生委“情系新市民,服务‘一核八园’”主题活动的要求,开展为流入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及咨询服务。
三是
扩大区域协作,在以往与外省市签订双向协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新签订了4个县市,截止目前,已与38个外省市签订了双向协议书。
四是
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制订出台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专项培训和专项监查,督促落实省级评估要求及“六免两优惠”内容,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五是
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扎实抓好调查样本点的编排、花名册的制定、问卷的入户调查及数据的录入工作。
倾力打造信息应用平台。一是
稳步推行省综合平台3.0版的升级应用,指导并督促各镇、村(居)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做好对新平台系统的培训、上线、答疑工作。目前,已完成省、常州市、史、镇、村(居)的五级联网信息互通。
二是
提高信息库数据质量,完善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组建市级信息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
三是
推进信息平台整合拓展,根据业务需求和基层现状,在全面推进省综合信息平台升级版应用的同时,及时变更常州市全员人口平台信息。通过统筹开发、系统重构,进一步整合全市人口计生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常州市全员人口平台与省综合信息平台的融合贯通。
四是
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通,明确不同层级对部门共享信息的收集、流转、核对职责和流程,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
五是
开展市世代服务机构数字站建设----“世代服务信息平台”,深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完善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目前,已完成前期的调研工作,并与河海大学常州分校签定了合作意向书,下一步将根据工作要求开发服务体系管理软件,实现管理数字化、服务智能化、平台网络化。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
抓好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局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读书征文、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组织市镇两级人口计生干部赴金坛市、江阴市、武进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是
开展岗位创先争优。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的岗位创先争优活动,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全市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及个人,分别申报省级及常州市级“三争创一争当”先进典型。
三是
深化服务品牌。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局“深化服务品牌,争创五星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及《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行风建设暨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选聘18名行风监督员,全面部署全市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严格按照今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好违法生育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两项调查,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厉查处违法侵权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重点对象进行适度社会曝光,营造社会氛围。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严格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与周边县(市)通力协作,形成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促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
(二)推进“阳光计生行动”。
推进“诚信计生,阳光服务”品牌化服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和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把依法行政和政策服务全面纳入镇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积极探索文明执法、规范管理的新方法,加大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案卷综合质量,重点提高调查取证、送达、证据搜集的业务水平。在认真学习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将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基层实际和当前工作的现状加以充分考虑,实现同案同罚。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口计生信访工作方法,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召开人口计生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化“幸福家庭”志愿服务。
将婚育新风全方位、多渠道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中,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志愿者宣传活动,召开全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座谈会。组织实施“9.25人口家庭文化宣传月”活动及“阳光花季”工程,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家庭、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理论进党校。加强人口家庭文化建设。围绕“幸福家庭建设”,努力把人口家庭文化渗透到美化环境建设、居民日常生活之中,邀请专家开展“人口家庭健康”专题讲座,编印“幸福家庭健康保健”知识折页,积极争创省、常州市“人口文化”示范基地。继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表彰一批“幸福家园示范村(居)”、“幸福家庭示范户”,以点带面,在全市形成更多的新家园、新家庭示范群体,使创建成效惠及广大群众。
(四)加速服务机构转型提升。
按省、常州市要求,推进世代服务机构向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各镇全面完成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区改造和挂牌。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世代服务品牌特色的基础上创新“2+X”模式,实现“三个全覆盖”,即覆盖全人口:从育龄群众扩大到婴幼儿、青少年、男性、中老年及流动人口;覆盖全过程:服务阶段从从孕前-围孕期、避孕期延伸到0-3岁、青春期、更年期;覆盖生命全阶段:服务内容从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拓展到优生优育、科学育儿、青春健康和老年保健。
(五)继续开展“家庭健康促进工程”。
深入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照全市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的要求完成任务,全年完成2200对待孕夫妇健康检查工作。市、镇二级世代服务中心分别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和“优孕屋”,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和风险筛查工作,村(居)世代服务室自行开展科普宣传和风险自查,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机制。启动“知、信、行”群众工作机制,实现目标人群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加强质量管理和实验室质控,努力使市镇计生服务机构成为本地提供孕前保健服务的优质资源,成为群众寻求孕前保健服务的首选单位。
(六)规范落实利益导向机制。
继续实施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一次性奖励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立计生家庭奖扶特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文件精神,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奖励扶助提标。全面实施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要求,大力抓好2008年1月1日后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完成2004—2005年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工作。完善计生困难家庭社会扶助机制。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的审核发放工作,深化“生育关怀”行动,通过结对帮扶、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形式,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计生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和生产扶持,切实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七)开发建设信息平台。
加强对各镇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使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全员人口V2.0”升级版信息核对系统在全市范围内顺利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信息平台V3.0系统数据质量清理活动,通过新旧信息平台的核对,找出新综合信息平台漏报信息,及时补充完整,使全市新旧信息平台数据匹配一致,把信息系统的同步运行做好做实。组织开展“统计质量信得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比表彰镇、村(居)级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建成市世代服务机构数字站----“世代服务信息平台”,深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完善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探索镇级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及市镇两级服务站信息联网建设,创新“世代服务网”、“移动三G”、“世代服务中心博客”等网络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
(八)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继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六免两优惠”等均等化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的维权意识,实现“待遇同步化”,提高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及认同感。充分利用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之机,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项目之中,延伸流动人口的服务类别,联同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共同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依托公安部门的社会化采集系统,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核实信息,比对充实全员流动人口库,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0%以上。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党支部”会员单位,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继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暨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开设人口计生“道德讲堂”,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和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优化市、镇(区)、村(居)计生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开展全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镇(区)、村(居)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分层次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建立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按规范实施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及计生协会两个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并完成两个事业单位的规范化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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