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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55/2012-0003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卫发〔2012〕59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2012-07-12 发布日期:2012-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卫发〔2012〕5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卫发〔2012〕59号
 
 
 
 
各镇(区)卫生院、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
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卫生局《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常卫办[2012]166号文件)要求,就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民主评议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在市纪委纠风办统一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要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作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全面深化医改,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市除村卫生室、各类诊所和门诊部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以外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办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等问题。
 (二)规范收费。是否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三)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服务质量。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达到自身评级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态度、投诉处理等是否达标。
 (五)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根据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抓块评、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日-7月15日)。市卫生局成立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卫生迎评工作。各参评单位要按照上级评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措施等形式,统一部署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结合年初的工作安排,围绕医改重点任务和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当人民健康卫士,办群众满意卫生”等主题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要进一步恪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制定和完善窗口服务标准,全面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工作,以省卫生厅制定的公开承诺书为范本,向社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二)自查自纠(7月16日-8月31日)。各参评单位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回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落实好10条便民服务措施。要选择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贯穿评议活动全过程。根据上级对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市局民主评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8月31日前,各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评议(9月1日—10月30日)。以属地为主,按照自下而上的次序,逐级开展评议。乡镇、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现场评议,市级开展问卷调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议,9月15日前结束。由市纪委纠风办指导乡镇纪委监察室或工作室组织召开现场评议会,对属地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评议。现场参评人数为100人,主要由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组成,其中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占比不少于50%。现场评议按照参评单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政风行风监督组通报明察暗访情况、评议代表质询提问、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的程序进行。评议问卷由市纪委纠风办(政风行风监督组)负责发放、回收、统计和公布。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评议,10月15日前结束。由市纪委纠风办召开现场评议会,对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集中评议。现场参评人数为150人,其中管理服务对象100人,社会各界代表50人。评议程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
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评议,10月30日前结束。由市纪委纠风办牵头,卫生行政部门协助配合,采取问卷调查(寄送信函、现场问卷或网上评议)的形式开展评议。卫生行业的调查问卷为1200份,其中服务对象占70%,社会各界代表占30%。
 (四)综合评定。群众评价量表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选项,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扣分]。
  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中的“其他”得分由各级纠风机构负责评定。
 (五)结果反馈。各级纠风机构及时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组织人事部门,上级纠风机构、参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由市纠风办按时间要求进行操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联动。各单位务必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把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建立联系互动机制,做好上下配合,加强与市局、市纠风办的联系与协调,齐心协力抓好评议工作。市局将加大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密切掌握工作动态,根据序时进度、阶段工作任务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按照要求做好各阶段规定动作。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要协助工作,帮扶整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领导干部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作出表率,抓好落实,以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群众评议,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纠风机构开展好评议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沟通,注重正面引导。要把宣传沟通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始终。既要做好卫生系统内部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把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也要重视对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医改取得的新成效、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新变化、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成果、医卫工作者的新形象。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服务承诺、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卫生系统整改的诚心和决心。通过广泛宣传,主动沟通,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卫生行业,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卫生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三是全面统筹兼顾,确保工作实效。今年卫生改革发展和行风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总揽全局,通盘考虑,按照评议活动的部署,将评议活动与各项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统筹安排,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当人民健康卫士,办群众满意卫生”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联动推进,做到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评议效果,做到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单位管理、医药购销和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调查、考核和整改的重点,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深化结果运用,加大奖惩力度。要按照抓重点、攻难点、重治本、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将评议活动与加强单位管理、与医疗卫生质量监控、与转变医疗卫生队伍的服务理念结合起来,作为行风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省厅将各市卫生行业最终评议结果纳入对市的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市纠风办将依据评议结果和创建活动情况,向省、常州纠风办推荐一批江苏省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示范点。各单位在评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评议促进行业监管。行风评议结果还直接关系到卫生系统形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行风评议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将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将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个,严厉查处一个;对于违反评议纪律的,一经查实,给予扣分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要向市卫生局、市纠风办作出书面检讨。各级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评议结果按照上级要求,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附件:1.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承诺书(样本)
     2.溧阳市2012年综合评定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量化分值
 
 
 

附件1: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承诺书(样本)

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改进行业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医疗卫生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医务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卡、礼貌文雅、温馨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服务职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

二、改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推行门诊弹性排班、分层分科分区挂号候诊取药、全日制专家门诊、无假日检查、大型检查一日报告,“一站式”导医服务和住院集中处置中心等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逐步实施临床路径门诊诊疗规范和单病种费用管理,落实省内不同地区的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等重点制度。严格“三基三严”训练,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规范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全面实行院(事)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常用检查项目、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公示,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五、落实惠民措施,扩展服务范围。推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农村妇女提供更完善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四免一关怀”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等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志愿者医院和社区服务,探索卫生志愿服务的新形式和新内容。

六、落实医改政策,让群众得实惠。全面落实医改措施,积极推进改革。扩大妇女病普查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覆盖面,提高产前诊断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进一步加强住院分娩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改革新农合付费方式,将住院费用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全面提高部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和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七、落实医德医风规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自觉遵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自觉做到拒收红包、回扣,廉洁行医。在窗口服务场所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2:

溧阳市2012年综合评定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量化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分值

考 核  内 容

得分

1

动员部署

(3分)

1

体制机制

1

各参评单位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

 

2

标准化建设

1

各参评单位制(修)定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开承诺样本。

 

3

动员部署

1

各参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统一部署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并主动与地方政府纠风机构对接,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2

自查自纠

(5分)

4

征求意见

1

各参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回访服务对象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

公开承诺

1

各参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在单位醒目位置向社会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

6

全面查纠

1

各参评单位把自查整改贯穿于评议活动全过程,及时处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

7

重点整改

2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选择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取得实效。

政风热线

(2分)

8

2

各参评单位积极参与政风热线“栏目”,及时处理政风热线转办群众咨询投诉件。根据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结果折算。

3

本级评议

(30分)

9

 

30

按照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加权折算。

4

下级评议

(60分)

10

 

60

按照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加权折算。

5

日常考核

11

评议纪律

限扣

5分

以内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扣2分;严重违反评议纪律的扣5分,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12

材料报送

不按时报送材料等,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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