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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卫生院、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鼓励我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我市整体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溧阳市卫生科教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公布2012年常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常继教委办〔2012〕1号)、《关于下达2011年常州市卫生局科技项目的通知》(常卫科教〔2011〕285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溧科发〔2012〕1号、溧财企〔2012〕1号)等文件确定的卫生科研项目(详见附件1)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2),给予下拨配套(资助)经费。
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科教专项经费由各单位科教、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对下拨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到市卫生局计财科办理领取经费等有关手续。
附件:1.溧阳市卫生局配套2011年科研立项项目经费一览表2.溧阳市卫生局下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助经费一览表
溧阳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13日
溧卫发【2012】9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