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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二0一二年工作打算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1-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2-01-01
发布日期:
2012-01-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2年工作打算
二0一二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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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全市“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为重点,落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六项任务”,稳步实施国策稳定、家庭健康促进、利益导向完善、诚信阳光服务、信息化建设、幸福家庭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队伍素质提升等“八大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口环境。
2012
年,确保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
98%
以上,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覆盖率达
100%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80%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
92%
以上。
一、
实施国策稳定工程,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下发《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考核细则》等主要文件,合理分解、细化
2012
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签订
2012
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基层的督查、考核力度。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进一步挖掘特色工作,积极开展“十二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创建工作。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开展村(居)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好计生协会作用,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坚持先行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思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载体建设,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示范”活动。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严格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与周边县(市)通力协作,形成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促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好违法生育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两项调查,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厉查处违法侵权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重点对象进行适度社会曝光,营造社会氛围。
二、
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推进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出台《溧阳市幸福家庭健
康促进实施方案》,开展“幸福优孕、健康宝贝、阳光花季、金色年华、真情关爱、生育关怀”六大行动。按省、常州市要求,推进世代服务机构向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各镇全面完成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区改造和挂牌,在世代服务品牌特色的基础上创新“
2+x
”模式,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青春期教育、老年保健等服务项目。探索镇级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及市镇两级服务站信息联网建设,创新“世代服务网”、“移动三
G
”、“世代服务中心博客”等网络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镇二级世代服务中心分别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和“优孕屋”,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和风险筛查工作,村(居)世代服务室自行开展科普宣传和风险自查,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机制,要按照全市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80%
以上的要求完成任务,全年完成
2200
对待孕夫妇健康检查工作。
提升优质服务内涵质量。
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标准化工作,指导群众自主、知情、负责任地选择避孕节育方法,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群众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建立随访服务与避孕药具不良反应
/
不良事件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规范化随访服务。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结合环孕情监测,全面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第四轮
RTI
筛查率达
80%
以上。
三、实施利益导向完善工程,落实计生惠民措施
规范实施一次性奖励制度。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大力抓好
2008
年
1
月
1
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及年满
60
周岁持证城镇无业人员的登记工作。完成
2004
—
2005
年企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
贯彻落实奖扶特扶提标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立计生家庭奖扶特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文件精神,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
6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全面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做好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政策规范实施。
完善计生困难家庭社会扶助机制。
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的审核发放工作,深化“生育关怀”行动,通过结对帮扶、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形式,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计生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和生产扶持,切实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四、实施诚信阳光服务工程,树立诚信计生新形象
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提高人口计生执法水平。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和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完善全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
12356
”阳光计生热线及语音咨询电话的畅通,提高群众维权窗口的质量和水平。
规范照顾再生育审批。
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工作制度,坚持集体审批制度,加强对再生育子女申报审核工作的督导,确保再生育审批工作准确率达
100%
。开展对部分已审批的照顾再生育对象的回访调查,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审批工作。
落实便民维权制度。
把依法行政和政策服务全面纳入镇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建立健全行政管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
五、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数字人口建设
提高信息库数据质量。
完善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组建由市级信息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实现人口信息的全覆盖,提高身份证的完整率、主要项目的完整率、逻辑关系的准确率。深入做好结婚及出生信息的核查工作,大力提高出生信息的准确率和及时率。组织开展“统计质量信得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比表彰镇、村(居)级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
推进信息平台整合拓展。
根据业务需求和基层现状,在全面推进省综合信息平台升级版应用的同时,及时变更常州全员人口平台信息。通过统筹开发、系统重构,进一步整合全市人口计生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常州全员人口平台与省综合信息平台的融合贯通。完善信息安全、信息运维、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深度挖掘人口库、流动人口库和育龄妇女库数据信息,为加强人口宏观调控与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通,明确不同层级对部门共享信息的收集、流转、核对职责和流程,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开展市级世代服务机构数字站建设
----
“世代服务信息平台”,深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完善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加强村(居)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力争年底实现村(居)信息网络应用全覆盖。
六、实施“幸福家庭”创建工程,创新人口文化建设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将婚育新风全方位、多渠道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中,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志愿者服务活动,召开全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座谈会。组织实施“
9
.
25
人口家庭文化宣传月”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家庭、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理论进党校。
加强人口家庭文化建设。
围绕“幸福家庭建设”,努力把人口家庭文化渗透到美化环境建设、居民日常生活之中,邀请专家开展“人口家庭健康”专题讲座,编印“幸福家庭健康保健”知识折页,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人口家庭文化的需求。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
以创建“幸福家园示范村(居)”和“幸福家庭示范户”活动为抓手,着力提升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品牌效应。召开全市人口家庭文化宣传——暨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推进会,表彰一批“幸福家园示范村(居)”、“幸福家庭示范户”,以点带面,在全市形成更多的新家园、新家庭示范群体,使创建成效惠及广大群众。加强人口文化园区、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学校、人口文化讲坛等常年性、标志性宣传设施和宣传阵地建设,畅通家庭人口文化宣传传播渠道,镇、村分别打造一批人口文化示范基地。
七、实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程,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推广“阵地联建、管理联动、信息联通、服务联享、知识联普、民生联帮”六联工作模式,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落实“六免两优惠”政策,加快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的全覆盖。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的“双创”活动,积极响应常州市开展的“关爱新市民,服务‘一核八园’”主题活动,深入企业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省综合平台
V3.0
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培训、运用及督导,提高网络化协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网络通报反馈率和接收率,确保达到
90%
以上,做好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加大区域协作。重点抓好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信息的通报及协查处理工作,减少流动人口在本市的违法生育行为,确保流动人口生育政策的符合率。依托公安部门的社会化采集系统,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核实信息,比对充实全员流动人口库,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
90%
以上。
加大流动人口阵地建设。
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新型经济组织、非公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计生协会组织的建设力度,确保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覆盖率达
85%
以上。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
+
党支部”会员单位,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配合省人口计生委抓好推进
100
个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站所的建设工作。
八、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巩固基层基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化省委“
5+1
”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站(所)的力度,在基层站所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开展争创活动。
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暨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和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窗口服务单位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世代服务窗口”、“便民维权窗口”、“生育关怀窗口”和“争做国策服务标兵”为内容,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三争创一争当”评比表彰活动。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优化市、镇(区)、村(居)计生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开展全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镇(区)、村(居)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分层次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组织参加“一证三师”培训和考试,积极参加省新增国家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师、家庭计划指导师两个系统的培训考试,提升计生干部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制度,指导事业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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